雨歇林透光,风梳草色齐。清晨的阳光悄悄洒落在地,只是看着,就让人觉着欢喜。
沈长卿趴在床上,狰狞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中。隔着层纱,韩大夫也能看到皮开肉绽。血迹斑斑的纱布被他放在水盆里,他盯着沈长卿,颤抖着探出手,药瓶抖得厉害,沈长卿忍不住轻哼出声。
“大公子。”韩大夫见着沈长卿瘦得就差皮包骨头,又受了这么一档子罪,不禁老泪纵横,“中药伤的身子都还未养好,你又何必去忤逆老爷,受这鞭刑?”
他叹口气,说:“你说老爷也真是的,血浓于水,也下得去这般狠手,他这分明是冲着你的命去的啊!老爷子若是还在,他也不敢如此……”
自从沈长卿目睹薛氏自戕于庙堂,回来后便一病不起。沈祖父心疼她,便将带在身边的韩大夫给了她,一直尽心尽力的调养。前前后后二十七年,相处久了感情也变得深厚。如今沈长卿祸不单行,他心疼,却又无能为力。
他将手搭在沈长卿的手腕上,摸着她的脉象,勉强笑说:“还好公子幼年学了武,这些年也没忘时常复习,底子尚在。虽伤了一点根基,但也不是调养不好,只是最近,公子不可这般操劳。”
沈长卿面色惨白。
她先前喝了酒尚且没什么感觉,现在酒醒了,浑身都疼得厉害,仿佛躺在了京城来往最多的官道上,被进进出出的马车碾压。
疼痛像无止尽的烈火,灼烧着沈长卿的感官。她轻点头,哑声说:“谢谢韩大夫。季寻,送韩大夫回去吧。”
“是。”韩大夫把药瓶颤颤巍巍地放回药箱,季寻抢先背上,领着他出去了。
沈长卿撑起身,疼痛促使她抿唇。她缓了好一会,才喘着气坐起身,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缠上绷带。
她下床,换上一身黑色玄袍,腰间挂着一枚暖玉,坐在梳妆台前,伸手往前一推,一枚铜镜翻转过来。
沈长卿旧伤未愈,再添新伤。她瞧着铜镜里的自己,瘦骨嶙峋,眉眼沉沉,失了大半生气。她已经许久未见过这样的自己,上一次还是在十九年前。两次,她都是在薛氏面前栽了跟头。
她信守承诺,即便沈长安的鞭子挥到了她面前,她也没有分毫反抗,答应护的沈家,也在一年比一年蒸蒸日上。而如今二十年之期还剩一年,她受的这些苦,使她时刻铭记于心,不会轻易善罢甘休。
沈长安有句话说的没错,她既乘了沈家的荣耀,就必然要还其百年兴荣。可他却忘了,她背上的枷锁镣铐不过一时,他日舍弃孝道,第一个遭殃的,就是让她负重前行,心惊胆战的沈家。
铜镜映出沈长卿深邃明亮的眼睛,她笑起来,刚才的一切顿时化作泡影,攻击性如同隐藏在黑暗处出鞘的利刃,随时会刺向挡在她身前的障碍。
“主子,您要出去?”季寻刚回来,便看见沈长卿穿戴整齐,坐在台前。
“我上任不过一月,告假却已有旁的官员半年请的次数多。弹劾的官员多如牛毛,递到御前的折子都已拦不下来。如今距离陛下给的期限不剩一个时辰,我得前去复命,才显得有诚意,愿意虔心求娶安和公主。”
沈长卿随手一勾,拿出抽屉里的一张红纸,放在红唇轻抿。染上朱红的唇格外鲜艳,配上微微扬起的嘴角更是显得放荡不羁。
她站起身出门,脊背笔挺,愣是叫人看不出身上受了这么重的伤。
风吹了一夜依旧未停,炽阳的光没带来一丝暖意,倒是引来了一堆流言蜚语。
“这奸相还真是一刻不得消停,前日刚大办了生辰宴,风光得很,当晚便夜宿迎春楼!那迎春楼是什么地方,你我心知肚明……”
“朝廷官员一月也就这么些俸禄,他这般大办特办,谁知道是搜刮了哪里的民脂民膏,苦了哪里的百姓……”
“听说还是个龙阳之好呢!难怪先前那些达官贵人的子弟邀他一同前去,他还义正言辞地拒绝,原来是有这般不雅之好!”
“亏我先前还夸他明月清风,乃当今学子之榜样,要我儿子好好学他。我呸!”
“这人也是不害臊,干了这档子还敢这般招摇过市,不要脸!”
“就是就是。”
“……”
季寻听不得有人说自家主子的不好,他气急,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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