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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6 章 106(新) 人证

蔺知柔收起信笺,问门吏道:“送信之人可曾留下什么话?”

门吏道:“那人说此信关乎案情,干系重大,务必交到蔺侍御手中。”

蔺知柔心道果然,若她藏起信笺当作无事发生,明日这信说不定就递到杂端甚至台长手上了。

她接着问道:“送信之人是男是女?年貌如何?”

“是个小沙弥,大约十二三岁年纪。”

蔺知柔点点头:“我知道了,多谢。”

门吏离开后,一旁的高丰年问道:“可是与江寿儿一案有关?”

此事瞒不住,蔺知柔也无意瞒他,把信笺递给他。

高丰年快速扫过,露出惊愕之色:“钱李氏还在长安?会不会是投靠亲故?”

蔺知柔摇摇头:“应当不是。”

如果钱伯阳夫妇在长安有亲友,当初也就不必住在邸店了,普通人家有个进士科举子亲戚,也是颜面有光的事,没道理不让夫妇俩投靠,却在钱伯阳死后收留他的妻子。何况她若是正常留京,那人也没必要偷偷摸摸往御史台送匿名信。

“若蔺某没记错,高兄是长安县人吧?”她问道,“高兄可知在长寿坊赁个普通大小的院子需花多少钱?”

高丰年有些跟不上这位同僚的思路,不是在讨论案情吗?怎么突然和他讨论起赁宅的费用来了?不过他还是回答:“长寿坊离西市近,是县廨所在,坊中还有**、永泰、崇义几个大寺,赁房所费不小,一个普通小院落,一年少说也得一两百贯吧。”

秘书省校书郎的月俸也就不到两万文,钱李氏一个穷书生的遗孀,哪里有钱在长安赁房子?她住的也不会是邸舍,因为若是那样,匿名信上便会直接写上某某邸舍客店的名字,与人合租更不可能,时人迷信,她刚**夫婿,会被认为不祥。

种种线索合在一处,蔺知柔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这位花容月貌的钱李氏,多半成了某位贵人的“别宅妇”,即外室。

江寿儿带着一干泼皮无赖去钱氏夫妇落脚的邸店大闹,不是因他见色起意,而是奉了这位贵人之命,与那钱书生交涉,威逼兼利诱,哪知那书生是个耿介性子,非但不肯卖妻求荣,还与江寿儿起了争执,将其殴伤。

江寿儿

没办成差事还被个穷书生打伤,大失颜面,自然要伺机讨回来,所以将钱伯阳或骗或绑,弄到城郊,多半确有其事,只不过他不曾料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只是想出气泄愤,却做了他人的替罪羊。

至于那位贵人的身份,不用说,一定和柳相**关系匪浅,不是柳党中的中坚人物,便是与其中某一位沾亲带故。

她正想着,忽听高丰年道:“我有一事想不通。

“何事?蔺知柔道。

高丰年从铺了满案的文书中扒拉出一卷,却是仵作出具的验尸格目。

他指着一处道:“你看,钱伯阳身上有多处殴击伤,右手三根手指还被人折断了,若是要**,何必多此一举?

蔺知柔抬眼打量高丰年,这位监察御史里行也是进士科举出身的寒门子弟,不过比起她的青云直上,他的仕途要曲折得多,从进士科及第到释褐便等了三年,且等待三年也只是选授东南一个中县的县尉——本朝一千五百多个县分成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像高丰年这样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寒门子弟,初官外任,很可能一辈子就在几个偏远的县衙里打转了。

他能在秩满三年后迁京畿县尉,又被柳云卿亲自调来御史台,定然是考绩优异,吏能过人。

蔺知柔对御史台上下所有同僚都作过详实调查,知道他在两任县尉上办过几个要案,推按刑狱颇有心得,柳云卿看似不经意的委派,却是经过周密考量——有证据送到她手上,又有这样的人才助她查案,这案子要不破也难。

验尸格目的蹊跷,她自然早就看出来了,但她佯装不解,蹙眉道:“蔺某还真没注意,经高兄这么一说,倒真有些难以索解。依高兄之见,这是什么缘故?

高丰年心道这蔺状头虽有文墨之才,可为官理狱又岂是作诗为文能比的?心下不免有些得意:“依某之见,江寿儿那日将钱伯阳骗至城郊,只是想打伤他,折断他右手三根指骨,便是要让他不能下场考试,断他前程,蔺贤弟你想,若是江寿儿要杀害钱伯阳,直接动刀就是了,何必再折他手指?

顿了顿道:“故此江寿儿或许真是遭人嫁祸!

他年届不惑,不再年轻的脸庞因为堪破案情玄机而容光焕发,却不知他识破

的,只是别人让他识破的。他能看出的破绽,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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