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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十一章:铜驼荆棘

眼前少年看着只有十岁出头,整个人看起来分外羸弱,肤色冷白、恍若玉色,发色鸦青、垂委及地,一双杏仁眼此刻雾气氤氲,一对柳叶眉似蹙非蹙,分明该是个弯弓骑马的公子,却像从仕女图中走出的北国佳人。

“可是世子?”

这时刘隽才发觉先前喊自己之人并非那少年,而是一旁面色迟疑的温峤,忙行礼道:“赶路疲惫,一时失神,姨兄无恙,实乃幸事。”

温峤现下已是个二十四岁的青年,许是常年在洛京行走,即使风尘满面,但身上仍有一番高举飒然,见了刘隽颇为意外,“髦头怎会在此处?”

刘隽忙长话短说,几句话将出并州之后的遭际说完,又将刘耽等人引见给他,诸人又是一阵相互见礼。

“舅父。”少年的嗓音亦雌雄莫辨,但他对荀藩的称呼还是证实了他的身份。

果然,荀藩、荀组二人上前一步细细端详他,“殿下受苦了!”

刘隽不打扰他们,却将温峤、刘耽拉到一边,“姨兄可有陛下的消息?”

温峤摇头,“假使不曾逃出,那便……”

凶多吉少。

刘隽脸上露出些许哀戚,“我在并州都听闻陛下不交世事,醉心诗赋史籍。想不到这般冲素自守的君子,却要为强寇所虏。”

温峤微微挑眉,从前听闻这个姨弟少年老成,说服姨父在洛阳安插眼线,打探消息,如今看来此言不虚,只是不知他此时提及此事……

他的目光顺着刘隽落到司马邺身上,再对上刘隽鹰隼般锐利的眼神,亦觉心头一动。

“殿下,”刘隽给温峤使了个眼色,二人一同走到司马邺身边,“汉兵随时可能追来,此处也并不稳妥,还请殿下拿个章程,尽快上路才是。”

荀藩立时反应过来,“不如往许昌如何?”

世家大族多出于河东,他想回豫州也是理所当然。但刘隽是知晓前期司马邺对关中特别是长安颇有执念,不然先前也不会亲自过问征辟之事。

果然,司马邺顶着荀藩殷切的目光道,“陛下生死未卜,不如孤还是先回封邑,再图勤王大计。”

荀藩一听他要回长安,不无失望,刘隽听了他的言辞却颇为意外,未曾想到他颇能沉得住气,哪怕在极危急时对着至亲也能说话滴水不漏,倒是个乖巧听话的好苗子。

先将此事抛诸脑后,荀藩负手踱步,“宁平城一役后,已无人主持大局。我有意在密县先建一个行台,待陛下脱险,好歹也有个朝廷能号令天下。”

刘隽看向一边的刘耽,见对方不知是否因为困倦,竟还在发愣,便开口道:“此事还需豫州刺史一同主持,也不知刘刺史现在何处。”

“对!”荀藩激动道,“快请刘刺史,谘谋军事!”

刘耽颇为感激地看了刘隽一眼,赶忙吩咐家将传信去了。

“殿下稍安勿躁,如今不独胡寇,中原群贼并起,道路难行,还是先在此地暂时驻跸为好。”温峤亦好言相劝。

司马邺倒也未再坚持,随即仿佛刚留意到一般,看着刘隽竟然还有几分愕然,“这位郎君是?”

他一双大眼满是无辜,仿佛方才寒暄时他不在场一般。

刘隽笑了笑,恭谨道:“小人刘彦士,参见大王。”

司马邺未想到他竟编出个假名骗自己,眨了眨眼,笑道:“可孤听闻他们叫你髦头。”

刘隽张口就来,“因小人降世之时,毛发旺盛,故而小字毛头。”

“胡说,‘髦,俊也’,典出《尔雅》,隽髦是指杰出之士。至于这个彦士,多半是‘誉髦斯士’之意,什么毛头,活像个胡人似的。”司马邺没憋住笑了,但很快,仿佛是想起了生死不明的父兄,笑意一瞬即逝。

刘隽知他心绪难宁,也不和他计较,“小人尚未起字,这个彦士,权当是个化名吧。”

“孤觉得是个好名字,先前和阿父作别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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