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拿出那份《服务协议》,在庭上逐条解析:
“甲方北陆工厂,乙方就是各位原告。协议写道,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服务合作关系,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服务内容为:技工。提供合作期间乙方自担风险,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不对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辩护律师念完之后,掷地有声地说:“现在的社会,除了建立劳动关系外,还有很多种合作形式,这都是被允许的。之所以签《服务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是因为电子代工这一行业流动性非常高,工人们今天在这家干,明天或许就去那家了,甚至同一时间身兼多职的都有,《服务协议》要比《劳动合同》灵活得多,签订和解除的流程没有《劳动合同》那么麻烦,既方便工厂,也方便工人。况且,工厂跟工人是经过平等协商后才签的协议,没有谁逼着谁在上面签字摁手印,都是工人们自愿的。这份《服务协议》在知情平等的情况下签署,理应生效。工厂与工人的关系,应当与协议上写的一样,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轮到简疏文了,简疏文问其中一位工人:“北陆工厂说,他们跟你们签订这份《服务协议》,是在知情平等的情况下签署,平不平等我先不谈,就说知情这一项,我想问一下,他们跟你们签署这份协议的时候,有没有跟你们说清楚《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人1摇了摇头,说:“没有。”
简疏文又指着《服务协议》上面的条款问:“协议上的这句话: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不对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义务,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他们有没有跟你们解释过,协议上有这句话代表了什么?会有什么后果?”
工人1又摇了摇头,说:“也没有。当时他们甩了张纸给我们,叫我们快点签字,签完就收走了,从头到尾都没有跟我们解释过上面写的内容。”
工人2补充道:“我们这里大多数人学历低,不清楚《服务协议》、《劳动合同》的区别,也看不懂合同条款。”
简疏文对纪潜说道:“审判员,北陆工厂是在利用我的当事人看不懂条款。”
辩护律师笑了,说:“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一切负责,原告看不懂条款,那是原告的问题,原告应该对自己知识文化的缺乏负责任,而不是找别人替他们的无知负责任。”
对方高高在上的样子激怒了简疏文,这就好像是一种“厌蠢症”,以一种傲慢和尖刻的态度去攻击别人的无知,以彰显自己的优越感。
简疏文沉声道:“辩护律师态度傲慢,应当向我当事人道歉。辩护律师,不要忘了,你的手机、电脑等一切电子产品,如果没有我当事人的辛苦劳作,你根本就用不上。享受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却反过来嘲讽别人无知,这叫放下碗骂娘。”
北陆工厂是做电子代工的,专门生产电子元件,没有工厂的工人生产电子元件,就没有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这时纪潜法槌一落,及时维持法庭秩序。
纪潜严肃道:“双方律师,不要偏离话题。被告律师,法庭上应当尊重庄严氛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嘲笑、侮辱。”
法庭上,简疏文正在进行激烈的抗辩,另一边,陈非来到了博海公园,来蹲陶可杰。
陈非知道陶可杰今天一早会来博海公园,来偷拍他前妻的约会对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从陶可杰家中离开后,陈非在一个叫法帮帮的小程序上注册了一个叫“李容”的律师账号,法帮帮注册律师账号时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的照片,陈非就伪造了一张上传上去,他打听过,知道法帮帮的审核很松,所以才选择这个小程序。果不其然,陈非伪造的律师证通过了审核。
注册账号成功后,陈非做了一沓“李容”律师的名片,天天往陶可杰家门口塞,通过名片引导陶可杰进入法帮帮小程序找“李容”律师咨询。很快,陶可杰就中套了,陶可杰通过法帮帮小程序找到“李容”咨询抚养权争夺的问题。陶可杰不知道,“李容”就是陈非。
“李容”告诉陶可杰,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要收集孩子生母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者生活作风不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李容”取得了陶可杰的信任,陶可杰问“李容”,虽然知道孩子生父是谁,但孩子生母并没有跟其结婚的打算,而是喜欢跟男同事勾勾搭搭,这算不算生活作风不良?“李容”说算。“李容”告诉陶可杰,最好能拍到孩子生母与男同事勾勾搭搭的照片或视频,日后上庭时可以当证据,陶可杰说好,他知道这周末孩子生母准备跟一个男同事去博海公园约会,他周末就去偷拍。
于是今天一早陶可杰就拿着相机往博海公园去了,陈非一路尾随。
博海公园是个非常大的森林公园,因为空气好、景色美的缘故,是情侣们的幽会胜地。这里树木茂盛,林子里小路很多,利于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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