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时恨不得卓煜熠是无性恋,永远不会对谁有特殊感情,可天不遂人愿,他还是被迫走到了最不想面对的一天。
卓煜熠对孟堂,哪怕不是特别喜欢,也至少有一小部分感情。
偏偏那一小点不同,是他和其他人怎么都得不到的。
为什么偏偏是孟堂?
如果卓煜熠喜欢阳光的张扬的,那他只能认命,可她喜欢的偏偏是和他风格类似的人,要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他们两人也是卓煜熠手里的石头,他在左手,孟堂在右手,她权衡后把他这块丢进黑暗荒凉里,孟堂成了她爱护的宝物。
明明很像,明明他更近,明明他从小到大都在她身后,可卓煜熠从没关注,说明他命中注定没有这份运气,命中注定不可能得到青睐。
也不奇怪。卓煜熠从小学起就是名人,钦佩仰慕暗恋她的人如圆周率小数点,坦率打直球的、稳重细心的,各种性情的人她司空见惯,又怎么会对某个不起眼的人压下略重的笔锋。
从不缺巧克力的人,嘴里的甜味还没淡化就去尝白米饭,没滋没味到了极点。
章致谨操控灌铅的手打开日记,以为自己的愤怒会浩浩荡荡连绵三五页,可提起笔后却连一句我讨厌你都写不完。
手在抖,浑身失力,之前竭力憋着一丝精气神彻底断了。
谁讨厌谁?真的讨厌吗?真的是讨厌吗?
现在倒称得上是真正的愤恨,第一次盛着真实且与文字相符的情绪,写下的却还是违心的话,永远都错开了,怎么都是错的。
“我讨厌你”四个字深深嵌入纸中,笔画波折,字迹丑陋,犹如他扭曲的面容。
最后一笔失控的弯曲化成一根细长睫毛落进眼眶,刺得眼睛热痛潮湿。章致谨抬手捂住。
他做了无数证明题,想证明他不喜欢卓煜熠,可越算越证明出相反答案。
卓煜熠完全不知道他,他却对她了解透彻,知道她各种习惯,像个跟踪监视的变态。
他知道每逢雨天卓煜熠就会穿厚底鞋,原本以为是为了避免弄湿裤脚,经过几次课间操后他改变猜测,明白她是为了踩雨后操场草皮上一汪汪浅浅的小水坑玩。
他知道她的新鞋最先蹭脏的总是左脚内侧偏后处,是骑小电驴拨脚踏支撑留下的印子。
寒暑假天气好时,她会去公园和混熟了的老太太们一起打八段锦,或舞剑舞得虎虎生风。
她绑头发的方式也很随意,九十度弯腰让头发垂向地面,手指穿入其中梳几下再拢成一束,确定好位置后站直绕上三圈皮筋,不用照镜子梳就扎好了完美清爽的高马尾。
小学时每当李子上市,她会天天买糖葫芦李子,为的其实是那半杯麦芽糖。她总是皱紧眉头三两下啃完酸死人的李子,再高高兴兴慢慢吃麦芽糖,将柔软金黄卷上竹签团成一团,在阳光下观察它的流动。
后来她又不感兴趣了,她很少有持续喜欢的东西,巧克力除外。大家送礼物都会投其所好,所以她的桌上、桌肚里永远摆着各种牌子的巧克力,她永远不缺巧克力。
上高中后她的新习惯是饭后吃巧克力,边和高望熹一起背书。
他从不在食堂吃饭,怎么知道的?他完全不记得,他了解这些零碎如同出生就会哭一样自然。
有些是自己观察的,有些大概是听别人说的,谁说的?不记得了。
他的耳朵捕捉到关键词就一股脑收集信息,只关注信息,火急火燎将文字剥离出各色音频形成文档导出另存。
赌赢一把的赌徒会瞪着猩红双目将钞票筹码疯狂揽到自己胸前,对金光闪闪珍宝的渴求急切也不过如此。
起初他只是想知道她的学习习惯、课外都学什么拓展知识面,试图偷师,期盼有朝一日能一鸣惊人超过她,最后猛然发现自己记录了这么多没有用的东西。
谁想知道她喜欢吃什么,谁想知道她的习惯。谁想?
小,一定是小。
他深吸一口气,拔蛀牙似的用力拽起心脏形状的骰子盅,扯出一阵迟钝泛涌而来的闷痛。
大,甚至摇出了最大数字,不是小。
围观众人拍手捶桌,幸灾乐祸哄笑。赌桌对面的庄家勾勾指头,他眼睁睁看着所有钱被拖到另一头。
他输了,输得彻底,赔个精光。他只能愤然闭眼。
“为什么?”庄家问道。
“为什么记这些?你怀着什么心思?我抓了那么多出老千的,眼睛利得很,你可骗不了我。”
庄家摘下帽子,露出刀剑眉丹凤眼,额前碎发像张在陷阱上的柔软密网。
“为什么?”
“张志锦。”
印着三个错字的筹码从她拇指食指间弹出,飞掷而来砸中他的心口,轰然回声在胸腔里冲撞震荡。
而他应激似的愤怒睁眼,拍桌而起,想铿锵有力纠正。
不是张志锦,是章致谨,文章的章,极致的致,谨慎的谨。
可说了又怎样?卓煜熠不会记住的。
……我讨厌你。
他低声喃喃,再如何也不敢直视她说出这句话,攥着三枚筹码黯然退场。
如果他名字的发音能在卓煜熠脑海里占有微毫之位,他就该知足了。
“我讨厌你。”章致谨闭上眼,弯腰伏低,额头抵在日记本上,闻着苦涩的纸页木香。
在父母的念叨对比下,他从小把卓煜熠当敌人、竞争对手,为超越她而死心眼较劲。
动力和胜负欲,最最稳定牢固的感情,至于其它心思,以前的他当然不可能承认。
这是无法破除的魔咒,如果长久注视一个人,总会看到风光外表下的细节,留意到新奇特别的点。
他看到了太多,极致的自由恣意、永远不变的纯真玩心、自信能得到一切的张扬、永远率先鸣不平的侠义……
怎么不羡慕,多少人都羡慕。
他们这些学生,不知道从哪一代开始一直在被迫加速成长,被塞进相同模具里,未发育完全的身体里嵌着枯黄衰竭的心。
而卓煜熠按自然规律正常生长,像混在一堆濒死老树精里的小孩。
太自由了,自然地成长,是现在多少人求不得的。
再加上家长迥异的教育方式,反差更强烈,所以他羡慕忌恨。
只是也不知怎么的这份单纯的讨厌会变质。
他在这种时候讨厌自己的计算能力。小数点变化,天平倾斜,他不想看透,但头脑已经自动加得清清楚楚。
向来只有好的东西会变质成坏的,谁知道坏的东西不经刻意改变有朝一日也会变……好。
或许算得上是好,更应该称为苦,他也说不清楚。总之比最初的感情少了怨和恨,又多了怨和恨。置换反应暗中发生,质量守恒定律让他勉强维持住平衡感。
他像个实验失败的研究员,反反复复调整重试,始终搞不懂到底哪一步出了差错。
他靠念叨着讨厌她来催眠自己,一旦抛开这层,他就会看到藏在下面的秘密。
他不愿面对,因为光是承认这一点,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卓煜熠撇了嘴的笑和转瞬即忘的漠然。
稳定的感情被另一种阴晴不定的感情吞噬,绝不算好事。
会影响学习,更落下风,会更比不上她。所以才只能不停骗自己,靠这强烈的不甘争一口气,狂奔追逐卓煜熠散步的印迹,一点点拔高个子,步伐也随之拉大,却始终赶不上。
他是怎么长大的?真要细究,他因卓煜熠长大。
神奇又诡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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