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谱,你当真要教我菜谱吗?”老厨娘简直不敢置信。现在若能掌握一门拿手菜,在任何贵族的庄园里或许都能谋得一席之地,绝不会告知轻易外人。
“而且,”她再次打量着面前的年轻女孩,眉毛微微皱起,“你的年纪看起来这么小,能知道什么菜谱呢?”
“嗯……”路茵的目光落在男爵庭院内的玫瑰上,那是一种双色玫瑰,红色与紫色交错,颇为好看,想来这就是男爵得以名声大噪的本钱,“既然这是以玫瑰闻名的庄园,那就教你一道以玫瑰著称的菜肴——龙心玫瑰炖肉,听说过吗?”
厨娘茫然地摇摇头。
“大概一千年以前吧,有一位国王以剑和玫瑰为象征,人们叫它玫瑰君主。他在庭院中种下了大片的玫瑰花海,甚至用玫瑰做的料理犒赏有功的勇士,这道菜因此声名远扬,所有战士都以被赐予这道料理为荣……不过很可惜,他们的国家被恶魔进攻而灭国了,这道菜也因此失传。”
厨娘将信将疑,她没有文化,怎么会得知千年前的历史?“既然是千年前的菜,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呃……”路茵语塞,食谱倒是记得牢,具体怎么来的却忘了。
“这些都不重要,反正好吃就行了。而且和你们男爵的玫瑰互相呼应,没准能成为新的名菜呢。”
厨娘的眼睛一亮,心中暗想,若是贵族老爷领地上有名的两道菜都出自自己,那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赶出门去了。
可是——作为交换,玫瑰果酱塔必须用到老爷庄园里的玫瑰。这本是她的拿手点心,少不得常取用玫瑰,偶尔昧一些也无妨。然而老厨娘为人老实,从未做过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也惧怕被发现的后果。
路茵兀自形容道:“龙心玫瑰炖肉呢,其实没有龙心,只是取鹿肉切成大块,用秘制香料的配方腌制两个小时,然后放在锅中煎至金黄……秘诀就在于腌制的香料,可以与玫瑰香味交相呼应,将其激发,使肉块鲜而不腥,香而不腻……”
老厨娘被形容得口水直流,幻想着那道菜扑鼻的香气和柔美的色泽、将玫瑰料理做好后的风光、以及她乖巧懂事的儿子的身影……她心一横,“好,我答应你。”
路茵为老厨娘示范了一遍制作方法。用石头代替肉,用水代替油,木材则是厨娘的儿子捡来的。在以炖、煮、烤为主流烹饪手法的当今,煎是一种新奇而小众的方式,煎肉的步骤令老厨娘大为惊奇。她觉得就算仅用这一手法,其新奇就足以令老爷大为赞赏了。
其实,这道菜谱在遥远的千年前并没有煎这一工序,是将肉腌好后直接开始炖煮。但路茵觉得煎过后的肉会更好吃,于是擅自改进了制作方法。
“将葱蒜放在锅底,肉块放在其上,加入野生蘑菇,再倒入适量的葡萄酒和水,没过所有食材。小火慢炖至肉质酥烂。在起锅时,加入蜂蜜和玫瑰花瓣。如果你们老爷允许呢,可以再用几片花瓣点缀,会更好看。”
老厨娘目不转睛地盯着路茵的每一个动作,仿佛要将香料撒了几片叶子都记在心中。每一步演示都令她豁然开朗,如获至宝,原来这里应该这样处理……老厨娘已经能够想象,这道菜将会多么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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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大显身手的机会很快就到来了。
在白日遭受冷眼、夜晚艰苦练习厨艺约摸几天后,老爷在打猎时猎到了一头鹿,要厨房把肉做成美餐,犒赏所有参与狩猎的人。
胖厨娘飞快地割走了最嫩的腰肉、里脊,其他好位置也被人分走,老厨娘只得了一些多筋坚韧的颈肉。
胖厨娘最擅长的是烧烤,每次阵仗都很大,这一次也是故技重施吆喝走了厨房的所有人,倒是方便老厨娘施展。
按照这些日子练习的步骤,她将鹿肉用秘制香草配方腌好,下锅煎制金黄,再放入锅中小火慢炖……
鹿是男爵和骑士们共同狩猎的成果,宴会上男爵也宴请了骑士分食,犒赏部下是笼络人心的一环。
最好的部分自然是归男爵独享,掌勺的也是领地中厨艺最好的厨娘。而骑士们只能享用那些不那么好的部位,由其他厨娘完成的各种菜肴则摆在大厅的长桌上,供他们自由取用。
摆在骑士们面前的菜肴中,有一道从未见过的炖肉散发着奇异的玫瑰香味。玫瑰味他们平日倒是闻得很多,可今天的玫瑰香气中混杂着一种十分霸道的肉香。两者混合在一起竟然十分和谐,极为勾动食欲。
众多骑士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只期待男爵先开动后,他们便第一个想要尝尝是什么菜能香成这样。
男爵距离这道菜较远,并未闻到它的香气,对自己面前的烤鹿肉感到十分满意,心想只有他才配享用这头鹿最美味、最柔嫩的部分。
饭前祈祷一向是略过的,男爵拿起刀叉切下一块鹿肉,味道与平日的烤肉相同,十分令他满意。他示意麾下的骑士们也可以开始进食。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幅奇异的景象——几乎所有的骑士都将勺子伸向同一道菜,从中捞起了滴着金色汤汁的肉块,有些勺子甚至相撞在了一起。相撞的人视线交汇,都露出不甘示弱的神情,争先恐后地伸进锅里捞肉。
一齐伸手的动作太统一,男爵不由得好奇:“你们在抢什么?”
一名骑士嘴中塞着肉,不顾用餐礼仪答话:“回阁下,这道炖鹿肉实在太香了!”
另一名骑士说:“以前没有吃过这个,是老爷新雇佣的厨子吗?”
他们将两指宽的肉块整坨直接送入口中,上面还滴落着金色的汤汁和绿色的香草碎末,每个人把肉塞进嘴里的表情,无一例外都是享受。
奇怪,自己没有雇佣新厨子呀。
没有资格摆到自己面前的菜,一定是那些手艺平平的厨娘做的。可看他们吃得如此陶醉,真有那么好吃?
“给我盛点。”
“是。”
仆人给他盛了一小盘,里面只有一块肉,既是为了优雅,也是因为很多时候不必尝第二口。汤汁在蜡烛光的照耀下折射出金色的光泽,上面还漂浮着两片玫瑰花瓣,暖色系的食物上撒着翠绿的香草末,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男爵用叉子将肉提起,肉竟然还在微微抖动,是难以想象的柔嫩。肉块被轻易嚼碎,丰盈的汤汁从中喷涌而出,仿佛在嚼的并不是肉,而是入口即化的奶制品,内馅中塞满了会化为汤汁的夹心,否则为何会爆出如此丰富的汁水?
男爵的眼睛骤然亮起,狠狠地嚼着口中的美味,几乎希望这口肉永远不会被吞下。可再看盘中,竟然已是空空如也。
他把盘子向仆人推过去,这次盛了满满一盘,足够男爵尽情享用而无需再与骑士们争抢。男爵大快朵颐,甚至连锅中同炖的土豆块也吃得津津有味。要知道,平时他最喜爱的便是肉类,而蔬菜、尤其是这些块茎类的东西,摆在肉的旁边作为装饰就已是其最大的用途了。
等他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整盘龙心玫瑰炖肉也见了底,优雅地用餐巾擦嘴时才发觉,胖厨娘烤制的鹿肉已经有些凉了。
男爵划拉了几下,腹中的饱腹感让他兴趣缺缺,“赏给骑士们吧。”
“多谢老爷!”骑士们欣喜若狂。这可是鹿的最好部位,还是手艺最好的厨娘制作的,平日里他们可没有这种待遇。
可当他们切下烤鹿排吃下去之后,却暗自失望不已,发现远不如那道玫瑰炖肉。为了保持鹿肉的鲜嫩,肉排并没有烤到全熟;即便如此,嫩的程度依旧不及玫瑰炖肉,香气也显得远远不足。他们吃完了,又回头去取玫瑰炖肉。不一会儿,整个罐子便被吃得一干二净,连一丝汤汁都不剩,成为了宴席上第一个被扫光的菜。
宴会过后,厨房尚未开始收拾洗涤,脏污的盘子、刀叉堆在一处。很少莅临厨房的管家在所有人面前公布道:“以后有鹿肉的情况,都由你来做龙心玫瑰炖肉。此外,老爷还吩咐让你用其他肉类,尝试同样的方式烹饪。”
老厨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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