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霹雳。
吉姆整个人失了颜色,呆呆地坐在警察局里,旁边是沉默着陪同的约翰,不时有人借口给他们端茶倒水而跑过来一睹约翰的“美貌”。
有人小声议论着约翰的外表,把他夸出花来,还说他看起来就十分沉稳可靠。
然而实际上,约翰在这里一脸深沉不是因为他本性如此,而是因为他在走神,确切的说,他在放空自己。
从“事情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到“我为什么也要过来”,再到“我能不能偷偷溜走”,约翰把话在头脑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思路也渐渐跑偏,如果这时候有人向他搭话,他张口就只会说“阿巴阿巴”。
又过去了十分钟,在看约翰女警和凑热闹的男警第不知道多少次把约翰面前的水杯换掉后,戈登和那些探员们终于抽出时间把人叫到办公室里问话了。
原本摩根他们应该早就能从吉姆这里得到详细信息的,但是苏菲被枪杀的尸体就出现在他们离开那片社区的必经之路上,周围不见艾拉的身影。
他们急匆匆给戈登打了电话,戈登又连忙发布了安珀警报并联系了法医办公室的人来把尸体带走,一堆事件处理下来之前,吉姆和约翰就只能待在警察局。
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法医应BAU的要求对汉斯的尸体进行了二次尸检,检查结果与“剥皮人”前几次作案的尸检报告有所出入,瑞德判断这或许是模仿犯案,霍奇和罗西却没有立刻下结论。
“当时也许是有突发情况或某种象征意义,所以他才留下了一小块皮肤没有剥离干净,这并不能说明是模仿作案。”
罗西手拿着尸检报告,里面有一张法医拍摄的照片,照片内容正是那块被凶手遗漏的、带有泪滴纹身的皮肤。
霍奇也注意到了那个纹身,比起突发情况,他更偏向于这是具有象征意义的。
“谋杀汉斯的凶手在某些处理细节上与之前一致,这些细节并对外没有披露过,所以基本排除模仿作案的可能。”
“另外,从我们之前对犯人的侧写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行事严谨、一丝不苟的男人,有充足的时间和专业的技术支持他对被害人的虐行,理论上来看,他不可能会犯下这样的‘错误’。”
瑞德手里也有一张关于纹身的照片,他从加西亚那里下载了所有泪滴纹身的资料,此时还在研究这个纹身的意义。他说:“如果是带有象征意义,那不正意味着我们在接近他变成‘犯人’的所有契机吗?”
说罢,瑞德终于找到了有关纹身的线索,他将平板上的图片投影到白板上,拿起马克笔将重要的部分——一枚印着字母“J”的妖精硬币纹身——给圈了出来。
“完整外轮廓的泪滴纹身表示汉斯曾经杀死过某人,而泪滴纹身加上这个硬币纹身,就是哥谭里十几年前一个十分猖狂的帮派的代表纹身。”
摩根随手记下那个纹身的图样,汉斯的资料里没有他因为杀人而坐牢的记录,他拜托了加西亚调查这个帮派的资料,可加西亚却什么也没查出来。他也赞同那个“象征意义”的说法,那么为今之计就只有从哥谭本地人入手了。
“这么看来,凶手的行为或许是在‘寻仇’,这能解释他一系列行为中隐藏的愤怒和仇恨,凶手或许正是哥谭本地人。”
他刚说完,艾米莉就走进来通知他们戈登回来了。
霍奇发话:“正好,我们还有些事要一起问一问死者的亲戚——吉姆·莫尔纳。”
戈登的办公室里,众人以此坐下,戈登、罗西、霍奇……然后是吉姆,等到了约翰和瑞德时,两人就只能站在原本放着绿植的地方充当盆栽。
约翰很想问这些人为什么这么自然地就接受了他的存在,他此时不应该在这里才对,可这些人在他离开前就开始了问询,无奈,他只好顺从自己的好奇心,留在这里听了一耳朵。
在霍奇等人的引导下,吉姆又重复了一遍他发现尸体时的场景,他回答地十分流利,早已不像第一次回答警方问题时那样恐慌不安。可当戈登问起汉斯曾经犯下的谋杀罪时,他好像又变回了那个“结巴吉姆”,口齿含糊不清,半天也说不到重点上。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隐瞒什么,更何况是他们这些人。
终于,在罗西的解释和概念替换下,吉姆说出了十五年前的一件往事。
“十五年前,那时候的汉斯才十七岁,他的父母被卷进恐怖袭击中身亡,他流落街头,加入了一个叫‘圣徒’的帮派混了两年,一年后我回到哥谭开店,他带着人来我店里抢劫,那时候我才认出他,一个月后他来找我,脸色煞白,我一看就知道他是做了什么无法挽回的事了。
他没有告诉我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是过来拜托我不要向别人透露他的行踪,然后就消失了。又过了几年,‘圣徒’这个帮派销声匿迹了,他才带着怀孕的苏菲来找我,希望我给他找一份工作,当时苏菲瘦骨嶙峋,相比起来肚子就看起来格外的大,我看在孕妇的面子上才给他找了个帮人送货的工作。”
吉姆搓搓手,接着说:“我一直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可是看汉斯的样子就知道那绝对是个不小的麻烦,所以他死了之后,我还想过是不是过去的麻烦找上他了,他才……”
摩根将他刚才随手画下的纹身图案拿出来给吉姆看,问他:“你记得在汉斯去找你然后消失之前,他脸上的纹身是这样的吗?”
吉姆仔细辨认了一番,摇头说:“过去太久了,我也不记得了,可能不太一样?”
约翰站在吉姆作后方的位置,不用踮脚他也能看清那个纹身的图案,吉姆不觉得熟悉,可他却来了劲。
几年前,约翰接手了一个轻松的任务,委托人已经是一杯黄土,不提也罢,重要的是委托的内容——暗杀“圣徒”帮的头目以及为他们提供火药武器的走私商。
约翰当时刚刚结束了一个大单,顺路来哥谭完成个小任务放松一下,但因为联盟那边出了事,他就只待了一天,赶场子似的杀完人,马不停蹄坐上飞机回总部去了。
他还记得,当时是哪个前辈叛变来着,雷点大雨声小,等他赶回去,双方一个人都没死,最后和平解决了。
哦,不对。
当时的联盟会长被误伤了,为此还失去了生育能力,嗯,就他一个倒霉蛋。
回归正题,这个纹身他见过的。
他记得这种完整版的纹身意味着“圣徒”帮的高层,而不是一般人以为的“杀过人”的意义。
约翰没有吱声,如果那个所谓的“剥皮人”不是无差别犯案的话,那他还要考虑一下是否把自己知道的事情悄悄透露给这些人。
就在其他人追问吉姆事件的细节之时,和约翰一起站着的瑞德注意到约翰偷偷看了那个纹身好几眼,他的第一反应是约翰一定是认出来了,看一遍是好奇,看第二遍就是在核实记忆中的图案了。
于是乎,瑞德问起了约翰:“这位先生,你是不是认识这个纹身?”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两人。
在众人的注视下,瑞德对着约翰的脸看了两秒,突然就想起来一年以前他们在纽约警察局门口见过,不,是他们单方面见过人家,约翰那时候正在打电话。
瑞德满脸都是“原来是你”,搞得约翰一头雾水。
“你看起来还认识我呢。”
约翰回嘴,没想到得到了瑞德点头又摇头的回答。
他一点也不客气,指着瑞德对着这些人里明显是家长的人说:“他脑子坏掉了?”
霍奇没有回答他这个调侃,他相信瑞德,知道瑞德不会无缘无故做出那样的指控,他和约翰对视,在这个人眼里他什么也没看到,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问下去。
“比起那个,先生,你或许应该解释一下你对这个纹身的看法。”
吉姆弱弱的一句“约翰是来陪我的”,他想说约翰没有任何问题,是个好人,却被所有人给无视了个干净。当然,他的话还是有些作用的,比如解释了约翰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倒省得戈登追问了。
“我?”
约翰左看右看,被一群人紧紧盯着的感觉确实怪异,就好像之前在韦恩宅,只是那些人更擅长伪装。
“是都市传闻。”
约翰说了一个听上去就十分假的解释。
约翰才来哥谭不到一年,竟然知道连吉姆这个待了十几年的人都不知道的都市传闻,一看就有问题。
而戈登这个哥谭本地警察局局长的话就更有说服力。
只听他开口:“都市传闻?我怎么不知道哥谭还有这样的传闻?”
约翰以圣工会现代派的联盟会长发誓,他此时用尽了他毕生最大的演技,将一个惶恐中带着不容拒绝,不容拒绝中带着坚定,坚定中带着无可奈何的一般市民形象表现得十分完美。
约翰闭了闭眼,像是下定决心一样,说:“好吧,我其实是在韦恩庄园里做家政时听到的,但我不能确定消息的真假——‘圣徒的头目和他的亲信们才会纹这种J字母硬币和完整外轮廓的泪滴纹身。”
霍奇他们只听过哥谭著名首富兼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的大名而不知道他与蝙蝠侠之间的联系,所以他们听到约翰这么解释,反而还认真地探讨起了韦恩这种地位的家族怎么会和那样的帮派有所关联,他们转而想到这里是哥谭,藏污纳垢并不罕见,于是他们又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个设定,顺便忽略了戈登的“不要什么都以‘这是在哥谭’结尾啊”。
戈登,作为有所察觉布鲁斯的另一面且总是叫蝙蝠侠帮忙的人,他不仅听过花花公子和黑暗骑士之间的绯闻,他还听过花花公子和黑暗骑士以及超人之间的绯闻,他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总之就是不太相信韦恩一家会和那个帮派有什么瓜葛。
再者说,上一代韦恩夫妇的人品有目共睹,这一代的韦恩虽然爱玩了点,但慈善的事是一点也没少做,因此,他并不相信约翰所说的传闻来源。
“口说无凭,你应该拿出证据吧?这位——”
“约翰·曼尼。”约翰自我介绍。
“这位曼尼先生。”
约翰作出认真思考的模样,说:“我当时确实只是不小心听到了他们在讨论这件事,而且我是去做家政服务的,又不是去做间谍的,身上怎么会带录音设备呢?”
“不过我听到他们讨论的前提是韦恩家的小儿子达米安当时正在为历史学的作业发愁,似乎是老师布置了有关哥谭本地帮派历史的作业。”
约翰的回答不仅详实得当、可信,还将某些糟糕的猜想彻底去除了。
“具体情况你们可以联系达米安确认,或者联系韦恩庄园的管家潘尼沃斯先生,他们都知道我在那里工作过。”
戈登看了约翰一眼,拿起了电话联系阿福,霍奇见状当即隐晦地表示让他来联系对方,显然,他是觉得一个警察局局长熟练地拨打当地富豪家里电话的举动太可疑了。
戈登不在乎谁来问,他将听筒交给霍奇,霍奇接过去等待片刻,听到电话接通的声音,他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及来意,还让对方和戈登确认了一遍。
“你好,潘尼沃斯先生,我打来是询问关于曾在韦恩庄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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