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正在摘桂花,想赶在苻洵二十九岁生辰前,亲手酿出像样的桂花酒送给他。
禄丰山位置偏南,桂花开得早,七月底已能嗅到浓郁的甜香。挑几棵开得正盛的桂花树,铺上地毡、抱住树干用力摇晃,米粒大小的桂花洋洋洒洒飘坠,似下了一场稠密的雨。
拢起地毡,那些银白、金黄的小花朵,成团成簇滑进竹条簸箕,挑去杂质和发黑的,摊开放在二楼曲廊上等待风干。
再把洁白如雪的糯米清洗浸泡、与干桂花混合均匀,蒸煮后装进大瓷坛,加凉白开和酒曲拌均匀,再封好瓷坛,放在空着的那个饶间内。
她之前在洛川别苑酿过冰雪酒、梅花酒、绿豆酒、玫瑰酒……大都是从酒坊买来现成的酒,自己动手酿酒是头一遭。酿出三坛子醋之后,终于在某个清晨揭开坛盖,见到糯米中心一涡淡金色酒液,浅酌一口不酸不苦,微甜之中带着浓郁酒香。
“大白天的又偷偷尝酒,一杯倒的量,偏偏爱酿这些稀奇古怪的酒……”苻洵眼疾手快、抽走她手中木勺放在一边,转身进了堂屋,“洗手吃饭。”
锦瑟浅浅笑着,狡黠而俏皮,对着他摆碗布筷的背影,不服气地撇了撇嘴,轻声说:“有本事酿出来别喝?”
她酒量是差得出奇,真正喜欢喝这些酒的人,是苻洵。这人像只煮熟的死鸭子,一边将她酿的酒喝得一滴不剩,一边张口闭口地嫌弃。
午膳是酸汤鱼和竹筒焖饭,外加一碟白水煮的苋菜——苻洵又在斋戒。每年生辰前后,他必定会带她进山,她的饮食如常、他则只吃不加一点油盐的淡食。
她起先十分好奇,还跟村民打听何为斋戒,除了吃淡食还需注意什么,结果村里人纷纷表示没听说过。问苻洵,他谎话连篇地编出一套鬼都不信的说辞,末了,她只能悻悻将其归结为苻洵的怪癖。
“我没尝过,鱼的味道可还合适?”苻洵见她津津有味喝着汤,眉眼漾起笑意,“姐姐不吃辣,没放辣椒少了些风味。”
鲜红的汤汁热气腾腾,切成段的鱼肉浸在其中,漂浮着番柿、蒜叶、葱段和小白菜,一口鱼腹一口汤、鲜掉眉毛,酸得她微微蹙眉:“这酸汤……”
苻洵若无其事:“就是你前些天酿出来的那些。”
“想不到还有这个妙用”,一连几次酿酒失败的挫折感,霎时荡然无存,她心情明媚起来,不知不觉竟吃掉小半条鱼,“幸亏没有全部倒掉。”
苻洵眼中满是暖意和宠溺,温声说:“整整三坛醋,反正做菜都用不完,我就自作主张分给村民了。”
她笑得眉眼弯弯,显然十分赞同和满意他的举措。
苻洵停了筷子,静静注视她大快朵颐。
她的瞳仁清澈明亮、像六七岁稚子,皮肤粉粉嫩嫩、吹弹可破,双颊饱满生动、晕出浅浅血色,嘴唇红润柔软,穿着藕荷色窄袖齐腰襦裙,举止端雅中透着轻盈,纤长十指生了层薄茧——她成天捣鼓新奇玩意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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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们搬到珪山的第三个年头。
前年七月,平南侯奉“边垣之盟”入奉宁会谈,苻洵受到牵连、几乎被罢免所有官职,仅剩渝安水师提督之职。
水师作战不同于步兵和骑兵,其战力强弱,将士的水性和操控熟稔度只是最基本的,战舰、装备是否精良更是决定因素。
简而言之,烧钱,比骑兵更烧钱。
以荣国如今之幅员,维持各项军费不成问题。但前几年,苻洵开疆拓土、四处征伐,虽将领土面积扩大三倍,却也耗得国库几乎颗粒不剩。
如今南翊的疆域并不比荣国大多少,但他们地处气候最好的滬南,物资丰饶、作物一年两季,税收翻倍。
况且,南翊的底子十分厚实。四年前,翊烈王元承陵以身入局、率十万步兵拖住苻洵近两个月,东原道三十五城所有府库全被清扫一空、搬入新国都阊江,更有祖宗传下的三万水师。
南翊财大气粗,养着这么多常备军,还有余力通过长济渠向北翊支援粮草。长济渠从洛京到樊州,连接长流川、伊河,南翊押运粮草的船只必得从东原道经行,平南侯入奉宁会谈,主要目的便是谈判借水路运粮之事。
苻沣甚是敬重“边垣之盟”,谈判十分顺利。粮草船队入东原道之后,除了必要的水手勤杂,每条船还可留百名押运精兵。当然,这些船队在荣国境内时,全程有荣国重兵“护卫”,而且每运一次粮草,荣国会收一笔过路费。
占了人家国土,再找人收过路费……不知阳华山下埋着的那些元氏祖宗,是否会被气得活过来?苻洵每每想起这茬,都会很厚道地笑出声。
对于荣国,马匹要一茬一茬养、骑兵要一营一营练、战船要一艘一艘建……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可赋税也得一年一年纳、过路费得一笔一笔收。如今荣国能做的,只有等,等休养生息、等厉兵秣马。
对于南翊,幼主要一年一年长大,将帅之才要一个一个培养,北疆骑兵要一笔一笔支援……冯太后擅内政、却不善韬略。如今南翊能做的,只有熬,熬到幼主成年、熬到新的将星出世。
于是,前些年还打得水深火热、你死我活的两国,此时风平浪静、相安无事,甚至因为苻沣是冯太后女婿这层关系,呈现出一派诡异的其乐融融。
好像元承陵战死、昇阳被破、东原道三十五城被占,以及奉宁被攻打、苻沣被迫重罚兄弟,那些龃龉从未发生过。
冯太后与苻沣,两国最高的实权人物,这胸襟与气魄、这变脸的速度,简直令苻洵咋舌。他有时想起来,都不得不承认,无论是君主还是摄政官,都不是正常人干的。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两国都在蓄势待发,有朝一日必定战事再起、斗个不死不休。但两次战争间隙、这短暂的和平,已足够令苻洵安闲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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苻洵从小就很爱热闹,当年初入灵昌王宫、认祖归宗之后,他虽被记在孟贵妃名下,但明眼人都晓得底细。
同为王子,他的兄长们都有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或是宗室子弟、或是世家大族的孩子,唯独他没有,大的小的、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厌恶他。
毕竟是贵族出身,知礼守节,厌恶都厌恶得彬彬有礼、不动声色。
比如,一群孩子兴致盎然说着话,他一靠近、他们就齐齐安静下来;一群孩子兴高采烈玩着游戏,他一表示想加入,他们就一哄而散。
比如,在宫学读书时,詹侯世子忘了带笔,他把自己舍不得用的绿檀紫毫笔借给小世子,小世子谦逊有礼地道谢,却直到散学、都没用那支笔写一个字。
比如,他有次墨锭用完了,借十二哥的研了一砚池墨水,散学后,他看到十二哥的书童拈起两根指头、垫着抹布、将他碰过的墨锭拾起来,丢进茅厕。
他是外室子、还流着蛮族的血,他就像个行走的秽物,触碰过的物件会变脏,走过的道路要净水泼地,住过的屋子要洒扫焚香,就连呼吸过的空气、都要通一阵风才能供其他人呼吸。
他很想和他们一起玩,他太孤单了。苻沣成婚之后就藩英平郡,偌大个王宫,他谁都不认识、谁都不想搭理他。
后来,他发现花园里那些蝉、促织、蝴蝶、蜻蜓之类的虫豸从不躲避他。他孤单时、只要心念一动,它们都会从洞穴里爬到他脚边,或从树上、花丛、叶尖飞到他面前,他好像能看懂它们在地上摆出的图案、在空中翩跹的舞蹈,而它们也都能听懂他的心事。
在外人眼里,他从肮脏的外室子,变成跟虫豸说话的疯子。
他想融入同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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