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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告白

程澈最不想求的人,商毓凝知道,是他亲妈萧君尧。

浅灰色的门虚掩着,一道深灰色的倒影映在釉面地砖上,纹丝不动。

像风止时静立的树,默默消化那段“子欲亲而母不待”的往事。

她曾推开过那扇门,进入他的秘密世界。

是玫瑰盛放的小院,是天窗下的旋转楼梯,是书架林立的书房。

那个地方名为玫瑰公寓,是程煜澄在三中念书时住的地方。

程玥容曾和他住一起,在商毓凝闯进他生命后不久,便被他打包送回程家。

和之前的周末一样,商毓凝来到公寓门口,取下信箱里插的玫瑰花,推开爬满绿藤的铁门,跑过石英砖道,两侧玫瑰纷纷颔首表示欢迎。

推开厚重的大门,跑过玄关、客厅,在楼梯上转一圈,走过廊道,进入书房。

程煜澄正在伏案写作业,闻声抬头看来,和煦霞光照在略微稚嫩的脸上,他眯起眼睛,浅浅一笑。

她歪下脑袋送上一个wink,兀自走向另一张书桌,桌上有他提前准备的点心和温开水。

放下书包,商毓凝拿出作业开始写。

一上午,他们没说一句话。

吃午饭时,他们一起讨论作业中的未解谜题。

饭后聊会天,各自去午休。程煜澄单独给她收拾出一个房间,供她午间小憩。

下午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看场电影,或看看课外书,一下午就结束了。

最靠近玫瑰窗的书架,清一色博尔赫斯。程煜澄喜欢读他的诗。

他这么说的时候,商毓凝笑了笑,忍住没问“语文这么差读得明白么”。

直到他在她面前翻开书,才知道他看的是原版西班牙语。

他甚至用西班牙语给她念了一遍。

注视着她的眼睛,语速平缓,语气温柔,如同情圣诵情诗。

真的很装哎。

唇缝中蹦出的词汇,如同他指尖落下的音符,在她耳畔潺潺流过。

反正她一个词没懂。

程煜澄合上书,书封右上角备注中文名——《另一个,同一个》。

将书放回书架,他撷下窗台上的黄玫瑰,背对窗户面向她。

“毓凝,你能听我讲个故事吗?”他问她。

“你等会,让我看完这一章。”

手上的言情小说正讲到关键处,男女主裤子都脱了,商毓凝哪还有心思听他讲故事。

他失笑,伸出食指摆弄花瓣,耐心等她。

等到夕阳晚照,等到翻完整本书,程煜澄终于等来她的眷顾。

他仍站在窗边,逆着光,晚风吹拂浓密短发,窗纱翩翩起舞。

他站在虚幻与现实的边际,默默凝望着她,眉宇间携带着淡淡的愁。

“终于想起我了?”语气有些幽怨。

程澈抿唇,将黄玫瑰掷到她手里,蔫啦吧唧的,和逗它许久的人一样。

商毓凝走过去,拿着花敲他的脸,“我看入迷了你也不叫我,现在说咯,我洗耳恭听。”

“我和玥容不是一母同胞。”

“啊?”她难以置信,“可是你们看起来亲密无间。”

对于程煜澄的家庭,商毓凝一无所知。彼时她父母双全,家庭还算圆满,尚且无法和他共情。

“在我妈怀我的时候,他出轨了玥容的妈。”

商毓凝屏住呼吸,惊讶之余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可她嘴笨,也不懂安慰人。

“我五岁那年,他们离婚了。那个女人,她叫丁樱橙带着比我小一岁的玥容找来程家,求我奶奶答应我爸娶她。”

“我奶奶不同意,我爸执意要娶,他们吵了很久,最后奶奶点了头,是我劝的。”

商毓凝惊愕抬眸,“为什么?”

“因为玥容。”程煜澄勾了下风送进窗户的藤蔓,“丁樱橙教她在祖母面前装可怜,她阳奉阴违挨了骂,一个人蹲在程宅门口哭。见我路过,急忙用袖子擦干眼泪跑开。”

“后来一样的事,丁樱橙动手打她,质问她原因,你知道玥容怎么说吗?她说,哥哥没有妈妈,好可怜。”

“他们结婚后,丁樱橙对我很谄媚,我不搭理她。但是后来,我慢慢接受了她。”说到这,程煜澄无端发笑,“她给过我,我妈都不曾给过的关爱。”

商毓凝感到心脏猛地颤抖了一下,“可是听你语气,你和她现在关系不好。”

“嗯,从程越泽出生开始。”

原来如此。

后妈没有儿子,程家早晚落到程澈手里,她要为女儿谋后路。

有儿子,就有野心,程煜澄失去价值,她就暴露了本性。

想通其中弯弯绕绕,商毓凝有点心疼程煜澄。

“你为什么不跟你妈妈去华港呢?”

程煜澄看着她,夕阳折射进他眼眸,眼神如水纹波动。

他沉默了很久很久,欲言又止。

“她不要我。”

说出这四个字,天忽然暗了。

“我求她带我走,她不愿意。”他分明在笑,可商毓凝觉得他在哭,“她厌恶我爸,连带着厌恶我,我也厌恶我,最厌恶我的名字。”

商毓凝握紧他的手,“别多想,程煜澄好听,煜是光明,澄是清澈,寓意也好,我很喜欢。”

红唇开合吹出凉凉的气息,却灼得他内心发烫。

程澈展颜,不由唾弃自己卑劣。

竟然为了和毓凝缔结更深的羁绊,袒露心里那道最丑陋的疮疤给她看。

他把手抽出来,背过身去,故作矜持,“你骗我。”

毓凝果然上了当,挑开手臂环住他的腰,脸贴在背上,“程煜澄,我喜欢你的所有,包括你的名字。”

“那我呢?”程澈迫切需要她给他一个答案,好让他们的关系板上钉钉。

可毓凝闪烁其词,“你很好。”

他在臂圈里转向,俯身贴近她的脸,声音沙哑,“你会像她一样抛弃我吗?”

察觉他的意图,商毓凝身体后仰,红着脸答:“不,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小孩子爱用“永远”、“一辈子”之类的词,给感情附加时间维度,使它听起来更具可信度。

可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一旦加上这两个词,狗都不信。

彼时少女十六岁,他十七岁,听毓凝说永远,他即刻拆掉封死的心门,纳入她,再钉上门。

他想留住她,一辈子。

“这是承诺吗?”程澈勾住纤细的腰肢,将她抵在窗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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