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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第 61 章

萝卜能通气活血,又能滋补润心,慢火清炖的萝卜排骨汤,清甜清甜的,瞬间就俘虏了一家四口的胃。

从前穷的时候米面少,家里就常做些汤汤水水的,但日子好过后,那些地瓜呀,野菜呀,宁氏就不愿意再吃了,说是吃了这么多年吃怕了。

现在剑兰天天都是青菜炒肉配面条或者糙米饭,青菜时而换成酸菜或者豆腐,肉就是肥瘦换着来,偶尔换成排骨。

鸡蛋是天天有的,现在村里家家户户都有养鸡,方家也有养,不过没养多,宁氏不舍得宰,所以没有鸡肉吃。

有时候村里人打到鱼,回来分给方家一点儿,这也算是圆宝的幸运日了。

这也不能怪剑兰,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桃李县的地里位置本就不好,自身没多少好食材,距离别的县城又远,想要吃点新鲜吃食也是难。

“没想到这萝卜煮熟了之后这么软,还一点儿都不辣口。”方大富一口萝卜在嘴里反复咀嚼着不舍得咽下,仿佛在吃什么人间美味。

圆宝别过脸去偷笑,她爹这表情,都能做教学典范了。“好吃的多着呢,也就我们县实在是偏僻,外头的货郎都不过来,会来我们这县的不是逃难的,就是来买下人的。你看我们县城的酒楼就知道了,酸菜居然都能算招牌菜。”

正宝现在在城里的学堂进学,学堂里都是县城有钱人家的孩子,自然也从他们口中听说了不少,接话道:“外头的货郎不过来是因为我们桃李县周边山林多,官道又没开到这边来,路不好走,运输成本自然就高,东西带到这边价格自然就贵了,你们觉得城里住的都是有钱人,可放到外头去根本不算什么。”

他咬下一块炖的软烂的排骨,斯斯文文地喝一口汤,“不过城里人偶尔想换换口味,也是会让人到别的县城采买的,一来一回就得好些天,普通人家哪里舍得这路费。”

宁氏心里已经打着算盘了,“你不是说这萝卜能做腌萝卜么,我看啊,这萝卜我们就不直接卖出去了,干脆腌制好了再卖,多赚些钱。”

“恐怕不行。”圆宝不想打击自家娘亲热爱赚钱的心思,可也得如实告诉她,“若是腌萝卜拿出去卖,那是不是也得给陈大人送一点去?陈大人虽然留任在这儿多年,可他并非土生土长之人,萝卜这东西应该吃过的,到时他说要买新鲜的萝卜,你卖不卖?”

正宝接上话,“县令大人也时常跟城里一些富户来往,到时富户们来买,你卖不卖?”

“卖啊,怎么不卖,萝卜种出来不就是卖的么。”方大富往宁氏碗里勺了两块萝卜,“你别整那些了,估计这新鲜种出来的都不够卖呢,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多开两块地。”

宁氏应了一声,“我不就是想趁着这新鲜劲儿多赚两个钱么,你看现在白菜都没能赚多少。”

白菜一开始是高价疯抢,可现在方家村家家户户都种着呢,数量多了,价格就卖不起来了,况且人都是爱尝鲜,这新鲜劲过了之后,若是价格不降下来,普通人家也不舍得再买,菜就只能烂在手里了。

方大富却不认同,“谁家里没种菜的,能赚钱就不错了,放着以前,别说铜板,鸡毛都换不回来。”

“我这不是想着这萝卜难得种出来嘛。”宁氏嘀咕。

圆宝刚好听着这话,便把心里头的疑问给说出来了,“之前白菜是我们这儿的地肥力不够,可这萝卜听小先生说外头家家户户都有种,为何我们县就没有呢。按理说,陈大人身为县令,在外头采买种子回来让大家种也是可以的。”

这问题方大富是知晓的,“咱们这地方啊,很久以前就是一片石山,是朝廷采石的地方,采空后陆续有难民迁来,经历百年,也就成了一个县,就是好这儿的地呢,不好种东西,种什么都不活。”

陈大人来之前,这桃李县说是县城,可也算不上县城,没有当地的衙门,只是归属较近的清风县一并管理。

清风县离这儿也不近,加上没有官道,这儿的人出去一趟都难,外头的人更加不会想要进来,清风县的县令都懒得管。

后来据说是出了天灾,大批的难民无处可去,只能到这儿落脚,朝廷便命人在这儿建了个衙门,指了个人来这儿当县令。

陈大人就是这儿第一个县令,也不知道他当初是得罪了人还是怎么的,年纪轻轻就被安排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这地方鸟儿都不想来,别说是人了,没有政绩,就别想着调离,连任再连任,陈大人在这儿娶妻生子到现在孙子都有了。

想当初,陈大人来的第一年就干劲满满,从外头买种子回来什么的,试过不少了,别看桃李县这些稻米和麦子长得寒碜还产量不高,据老一辈口口相传,陈大人来之前,这儿一亩地种下来还不够吃一个月的呢。

现在桃李县种的这些,已经是陈大人花了大心思,从戊麟国产粮大城里采购回来,又经过当地农民好些年培育,才有今时今日的光景。

至于其他不是主粮的作物,要么活不成,要么半死不活,就像之前的白菜,还有寒瓜。

到是地瓜长得还算可以,虽然种在桃李县依旧是产量少,但起码养活了不少人。

“我们县能种的东西其实也不少,比如说豆子啊……”

“大富啊,在家吗?”牛叔在外头敲起了门。

方大富止了话,应了声,起身去开门,“牛叔这时辰过来是出什么事了?”

“哎呀,没事没事,家里宰了只公鸡,我瞧老婆子炒得颇香,便拿了点来给你尝尝。”

牛叔手里捧着一个饭碗进屋里来,碗里头的鸡肉都冒尖儿了。

用豆酱加上姜葱炒过的鸡肉,香气四溢,方大富舍不得推拒,很是实诚地接过来了,“叔有心了,还没吃吧,快过来一起吃。”

宁氏忙起身去灶房,不一会儿拿着一双筷子出来,尴尬地搓了搓手,吩咐正宝,“你去隔壁借个碗来。”

陶器都挺贵的,家家户户基本都是一人一个碗,爱惜着用,而且大家从前都穷得很,谁也没到别人家蹭饭的习惯,自然就没多备着碗待客,就是筷子这东西木头削一回就一大把,要几双都有。

“没事没事,我就跟大富说说话,不吃东西,不用借碗了。”牛叔接过方大富递过来的凳子坐下,瞧了瞧桌上的菜式,“大富家的手艺不错呀,色香味俱全。”

宁氏被这般夸赞,脸上都笑开了,把筷子塞到牛叔手中,“我跟婶子比可差得远呢,许久没下厨了,若是不合胃口,叔别怪哈。”

“哪能怪你,是我这老头子叨扰了。”牛叔拿着筷子在桌上扫了一眼,眼神就落在那盘萝卜排骨汤上了,“哎呀,这是早上的萝卜吧,做汤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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