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台风天谈秧歌
从春至夏,梅思痛读鲁迅,转眼间便到了七月。
正是盛夏时节,又是在香港,“七月流火”,很可以用它的字面含义,这个时候,梅思实在再难继续读那充满战斗热情的文章,然而,即使是诗词,闷热的夜晚,倚靠在床头,那些“青草池塘蛙声”也是读不进去。
梅思抹一把头上的汗,简直好像蒸笼,健莲姐蒸的酱肉包子,那样硕大,白白胖胖,只一看便给人一种慰藉感,然而自己身在蒸笼之中,半点不觉得幸福。
其实这种感觉倒是并不陌生,从前住铁皮屋的时候,每当盛夏也是这样的酷热,已经不觉得稀奇,只是梅思抬眼望了一下那悬挂半空、轻轻颤动的帘子,微微叹气,然而,如今却又有不同,这样的季节,自己想要遁入那一片清凉世界已不可得了。
尤其又是这样的嘈杂,三个孩子吵闹的声音充满整个空间,书中的文字浮在眼前,“如雷般的掌声震动了天地,狂呼的口号使全宇宙的空气都革命化了”,那也是弥天漫地的,却是激烈振奋的,令人充满期待的氛围,如今,自己的耳孔填满了声音,却都是这样滞重的,拖泥带水的,毫无超越的希望,其实就是张爱玲小说中的世界,那样的小说,自己读起来很有味道,然而,真的身在其中,便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郁闷焦躁,只觉得不是爆发,就是死亡了。
好容易到七月中旬,来了一场台风,大暴雨落了下来,天气顿然凉爽,虽然只是短暂的时间,却也给人喘息之机,在这天地之间的火宅,可以有片时的放松。
这一天夜晚,外面雨仍不息,房间里开着窗,凉风送来雨水的湿气和泥土的腥气,梅思懒懒地坐在床头读书。
忽然间,帘子挑开,苏凤香六岁的儿子宝庆跑了过来,随后是那两个大一点的女孩子,招娣和来娣追过来,抓住弟弟,拖着他赶快回去,宝庆便大叫大闹起来,坐倒在了地上。
苏凤香无法,只得自己过来拎起小儿子:“你个混世魔王,自家那一片地方还待不下你,到处乱撞!”
梅思抬起头来,含笑道:“没关系,让他在这里玩吧。”
苏凤香把头一摇:“他总得懂些规矩。”
抓着宝庆的胳膊把他拖出了房:“到外面玩去!”
连招娣来娣也撵出去,“砰”地关上房门,屋子里总算稍稍清静。
梅思暗暗松一口气,到这时,她读书也有些倦了,便放下书卷,趁着这晚凉天气,想与同住的人说说话,虽然两家在同一个房檐下已经半年有余,然而各自早出晚归,苏凤香时常夜班,就回来了也是操持家务,竟没有机会多说几句话,很是有些生疏隔阂,便走过去掀起帘子,与苏凤香闲聊起来。
“工厂里这一阵忙吗?”
苏凤香正在灯下做针线,闻言抬起头来道:“从今年便忙起来,这一阵格外赶工,老板接许多单,总有许多塑胶盆、塑胶桶要做。报馆里面忙吗?”
梅思笑道:“一直都是那个样子。”
聊了几句各自的行当,苏凤香忽然便问:“梅小姐,上楼之前,侬是住哪里的?”
“女青年会。”
“那里怎样?”
“不过那样罢了。”
一个小小的房间,好像女学生的宿舍。
苏凤香微微侧转了头,听梅思约略讲述,然后叹道:“梅小姐,侬真的是天生该过好日子的,那样的地方,侬还嫌不好,如今住这种屋子,侬以为很好么?”
虽然没有去住过,不过若是按梅思的言语,居然是个好地方,清清静静的,关起门来便可以安闲地过自己的小日子,苏凤香晓得自己是不成的了,带了三个孩子,无论去到哪种地方,都不得省心,不过梅小姐是可以的,倘若自己是她,绝不肯住这种地方,哪怕是没有结婚,没有小孩子的,也依然不得安闲,给几个孩子吵闹得,脑仁都要裂开来,虽然梅小姐不肯说,然而自己看得出来,她很感觉疲乏厌倦。
苏凤香接着又说:“况且又热,看看这里,七楼,上面什么也没有,白花花的日头就那么当头照下来,把人要烤成烧饼,一个个都成蟹壳黄。整栋楼顶数阿拉这一层最热,到冬天又是最冷,从前住铁皮房,是这样,好容易盼着上楼了,阿拉还想,这下好了,水泥楼,不会那样热,哪知分到七楼,还是一样,还不如阿拉从前住的亭子间哦!”
梅思抿嘴一笑:“这两天倒是好,爽快得很。”
苏凤香“哼”了一声:“不过凉快这几天罢了,等台风过去,侬再看,更热哦,所以侬到底为什么不肯去住女青年会?是嫌贵么?”
梅思掠了一下鬓边的发丝,慢慢说道:“是比这里要贵一点,不过更要紧的是,在那边,总觉得是寄居,不是自己的地方,这里虽然窄小了些,但可以长久住下去,心里安稳一些。”
是烧了原本的房屋之后的徙置大厦,哪怕是要付租金,毕竟也可以算作是自己的地方吧,女青年会虽然好,总感觉仿佛是住旅馆。
对于选择徙置楼的缘故,梅思倒是细细解说的,苏凤香也认真地听,到最后依然晃了晃头:“反正阿拉倘若有办法,定然不住这样的地方。阿拉当年在上海……”
梅思望着苏凤香,俨然竟像是看到了白明珠,虽然两个人的身份差距悬殊。
说了一阵,苏凤香将手里的衫子放下,拿过一条裤子来继续缝补,趁此转换了话题:“梅小姐,侬整天看书,那书里有什么好看的故事么?”
梅思当即便想要讲阿Q,又或者是祥林嫂,然而她脑筋一转,改口道:“是爱玲女士的一篇小说,叫做《秧歌》,是说上海——周边的乡村,土改之后。”
苏凤香本来一听她说“上海”,两只耳朵便竖了起来,然而马上便听到了“乡村土改”,登时便有些嗒然,“唔唔”了几声,算作应答。
梅思继续说着:“凤香,你在那边,看到了土改么?分田分地之后,是怎么样的?在我的家乡,虽然因为抗美援朝,日子紧一些,大家却也还过得下去,像是小说里那样残酷的事,或许其她地方有吧,但我家乡没有,也就难怪爱玲女士的这一篇小说,如此给人责备。”
是同着鲁迅先生的文集一起买来的,前些天刚刚读完,纵然是现在的自己,掩卷之后也深有感怀,很想要找人谈一谈。
梅思又说了几句,忽然发现苏凤香只是“唔唔嗯嗯”,梅思如今很会察言观色的了,见她不很感兴趣的样子,便停了口,笑道:“凤香一直是在城市里的么?”
苏凤香点点头:“是啊,阿拉在乡下,没有什么亲戚。”
“我从前有一个朋友,是上海人,总是夸说上海的电影,上海的百货公司……”
听她讲起上海的风情,苏凤香陡地抬头,眼神一亮:“阿拉上海啊,是天上地下第一等的好地方,人家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哪里及得上阿拉上海?城隍庙热闹哦,蟹黄汤包哦,拉洋车哦,跑得飞快哦,石库门大洋房哦,亭子间哦,还是双亭子间,柳桉木的壁炉架,阿拉只恨没有福分去住哦!”
侃侃而谈当年在上海当女佣的往事。
与陈露云一样,苏凤香也是地道的上海人,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上海,作女佣维持生活,因为她年轻漂亮,手脚麻利,能言善道,又是本地人,人头熟,颇有几个有力的亲戚给荐到了富裕人家,只她的遭遇却不同于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她可是如鱼得水,先后换了两家主人,都滋润得很,如今在这香港石硖尾的徙置楼,忆念起往昔在上海的日子,很以为风光:
“那个时节好啊,五月初五有粽子,八月十五分月饼,到过年的时候,东家派红包,里面有半块洋钱,除夕夜主人家开宴席,我们在厨房里也喝酒,吃猪头肉,只是自从打起仗来,日子便越来越不行了,解放军刚进了上海城,主人家不多久就走掉了。”
梅思细细思量着《秧歌》里面的文字,月香的雇主解放后依然留在上海,日子愈发窘迫了,天天要来厨房查米和煤球,因此月香炒冷饭给她的男人吃,便愈发傲然,颇有一点狷狂。
听梅思讲了小说里的故事,苏凤香点了点头:“啊呀,竟然是这样的么?幸亏阿拉主人走得早,也幸好阿拉走了,不然佣工都没得做,弄到那样小气,好没意思的哦。”
虽然从前也不是过的大小姐的日子,总比这样强些,苏凤香是五零年便随着东家的脚步走了的,那时东家太太和她说:“凤香啊,不是我吓你,你做佣工这么几年,又是我们这样的家庭,手里也是有几个钱的,你可要小心,不要给他们算到‘资产阶级’里面去了。”
那时节她的男人在工厂里,当个小头目,每个月到手也有几十块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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