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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死意

连星夜和楼照林两人之间气氛的不对劲儿连迟钝如吴向晓都看出来了。

楼照林跟连星夜说话,连星夜也不理,给他东西也不吃,手也不许随便摸了,碰也碰不得。

一早上,吴向晓就在后桌看着他家发小跟个舔狗似的一直扒在人家身上舔,天都塌了。

“连星夜,你不想吃就不吃,不想说话就不说话,但是你能不能看我一眼,你早上一眼都没看过我,我受不了了,求你了,看看我好不好?”楼照林揪着连星夜的袖子哀求。

连星夜知道冷暴力不对,是在践踏楼照林的心意,但他不想说话,也说不出话。既睡眠、味觉、记忆之后,他的语言功能也被恶魔收走了。他的喉咙被石头堵住了,胸里好闷,呼吸好难,他连最简单的呼吸都好累,他还能做什么,楼照林的话让他想哭。

他不想看到楼照林的眼睛,那双眼睛总能穿透他的内心,直视他的丑恶,他无法接受。他从那双乌黑灿烂的眼睛里看到了正在腐败的自己,他才十八岁,却已然垂垂老矣,快要死了,而楼照林是一团朝气磅礴的火,正在靓丽的青春里熊熊燃烧。

别求我,算我求你了好不好,你能不能别搭理我,别管我了行不行,我都这样对你了,你为什么还要缠着我,你说你难受,那你为什么不离开我啊,离开我不就好了吗,滚远点啊你。

连星夜直愣愣地睁着眼睛,无声无息地落下眼泪,好像麻木了。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我不是在逼你,你别有心理压力,我不说了好不好。”楼照林赶紧拿出湿纸巾帮他擦,他总是在哭,脸上都皴了,楼照林心里惦记着一会儿去校医院给他开一点维生素软膏擦擦。

连星夜最讨厌“对不起”三个字,明明别人没有做错,却因为他的过错,反过来对他道歉。

他该有多贱啊,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总是哭哭啼啼,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的,好像全世界都对不起他一样。明明是他自己的错啊,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承担,是他自己情绪不好,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承受他的情绪啊。

他不想啊,他不想打扰到别人,他不想伤害别人,他不想烦别人。

他恐惧别人的关心,世界上没有人的善意是没有底线的,付出了必定要有所回报,倘若付出的善意得不到反馈,他们会觉得自己错付了,反过来责怪你不知好歹,冷心冷肺。

他太清楚人对他人有多么贪婪,他也曾贪图着他人的关心,那些关心他的人,也贪图着他的感恩戴德。这明明是一场双向的交易,但施加善意的人总会将自己的身价高高架起,好像自己是度化众生的神佛,俯视着脚底那些从未感受过爱的可怜巴巴捧着饭碗的乞丐,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善意,足够他们跪下来磕头致谢。

他也曾是那些磕破头的人中的一员啊,可惜他现在累了,人们关心他,却根本不懂他,也就关心不到点上,他还反过来要消耗自己的精神去表达感谢,去安慰别人不要担心他。

多么荒谬啊,一个本该被关心的人,却反过来成了照顾别人情绪的那一方。

可人就是这样,是人就需要情绪反馈,但他现在给不了了,他没有力气了。

连星夜静静地哭着,隔着朦胧的泪雾看着楼照林纤长的手指在眼前跳动。

他仿佛感到硫酸腐蚀皮肤时灼烧的痛,油腻,热,泛着酸味,他的眼泪是硫酸,他的脸正在像腊一样融化。但这一切楼照林都不知道。

那么你呢?你又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

趁着连星夜去厕所,吴向晓逮住想跟着一起去的楼照林,龇牙咧嘴地问:“你跟连星夜怎么回事啊,前段时间关系不是还可以吗,今天怎么就完全崩了。”

“我跟他表白被拒绝了。”

吴向晓愣了一下,哈哈笑说:“哈哈我刚才好像聋了,听到你说你跟连星夜表白了,你说搞不搞笑!”

楼照林似笑非笑地望着他,看他如何以一己之力拿捏全班的智商洼地。

吴向晓磕巴了一下,舔了下嘴唇,嘴巴缓缓张开,手指抖抖抖地指着他:“你……你……”

楼照林淡定道:“想清楚再说话,别让我们这十几年的兄弟情白跑了。”

吴向晓能问的话一下子被毙了一大半。

好好好,十几年手足兄弟,比不上一个认识三年的老婆!也不是……没有道理。

等等……三年?

“你看上人家多久了?”

“三年啊,”楼照林顿了顿,“高一就喜欢上了。”只是那时候蠢,自己都不知道,不过这就不用告诉吴向晓了。

“三年,好好好,真能憋啊,你牛逼,一点不漏,真的牛,你就是当今憋王,憋中之憋!”

“滚。”楼照林心说要不是他重生了,他还得再憋一年,顿了顿,他舔了一下腮帮子,试探道,“怎么样,你有什么感想?”

虽说吴向晓傻里傻气的,但到底是两辈子的好哥们儿,他也不想闹掰。

吴向晓笑嘻嘻地擂了他一拳:“找男老婆,哥们儿真潮啊!”

楼照林嘴角了抽,算是回了笑,他觉得自己也是走投无路了,居然想着找吴向晓这个傻逼当感情顾问。

没想到吴向晓还真有话说。

“我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表白的,能让人家连话都不想跟你说,但我想着,你喜欢人家是你自己的事吧,不一定非要人家的回应,哦哦我不是在咒你表白失败啊,你别误会,只是……怎么说呢,如果因为你喜欢人家,就一定要逼着人家喜欢你,那不就是纯粹的道德绑架吗?你到底是因为想跟人家在一起才喜欢人家,还是只是单纯地喜欢人家呢?

“就像很多人分手之后,闹着要把送给前任的礼物拿回来,其实也挺没道理的,当初送礼物是你自愿的,喜欢上这个人也是你自愿的,到头来不喜欢了,还要踩上一脚,觉得人家不配拿你的东西,就,逻辑挺奇怪的,你当初喜欢上人家的时候,也会觉得人家不配吗?

“话有点扯远了,我其实就想说,如果人家拒绝你了,你也别怪人家,因为你在表白之前就应该准备迎接这个结果,是你擅自喜欢人家并对人家抱有期待的,如果没有达到你的期待,你也没有权利指责人家,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

吴向晓看着楼照林一副沉默的样子,默默咽了一口口水:“咋……咋了啊哥们儿,你别这么看着我,怪害怕的。”

楼照林只是……被震撼到了,这是怎样一颗大智若愚的脑子。

“……谢了兄弟,你的话我会好好想想的,要是成了请你吃饭。”

……

很快,连星夜就发现,楼照林没再死缠着他不放了。

连星夜以为他放弃了,心中释怀,倒也没有遗憾。他很庆幸,他没有对楼照林抱有期待。

语文课的时候,老师随机抽查背诵,他被抽到了。他会背,但是张不开口。

没人知道,他现在不会说话了。

班主任冷哼道:“要是不想背,那你就这么一直站着吧。”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罚站,但无论多少次,他都无法习惯在全班瞩目下站起。他低着头,看到草稿本上用红笔画出的杂乱无章的线条像血一样在他的视线里流淌。

他看不到身后,但他知道所有人都在看他。那些目光像刺一样扎着他的背。他早已从神坛上坠落,从天之骄子成了他人茶前饭后的谈资。

一个人的脸皮到底有多厚,才能习惯被别人踩在身上的脚印呢。

连星夜手指不自觉地抽动,指尖是早已习惯的凉。

今天,楼照林没有牵他的手。

……

晚上,徐启芳搬了把椅子坐在连星夜旁边,等他泡完脚,让他把腿搁在她的膝盖上,一边给连星夜捏腿,一边检查连星夜的数学作业。

“你外婆让咱们周六回去吃饭,你周五多做点作业,周六就多陪陪你外婆,你外婆都好久没见你了,肯定想坏了。”

连星夜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徐启芳低着头,没看见:“你的腿怎么好像越来越肿了,要不去医院看看。”

连星夜又摇头。他全身上下病得最轻的应该就是腿了,他甚至觉得这算不上病,除了楼照林那种用复习时间跑去打篮球的,学生坐久了腿上或多或少都有些水肿,尤其是脊椎,动一下就能咔嚓咔嚓响个不停,跟有声骨似的。可他身上的病只有腿上的看得见,所以妈妈也就只关心他的腿了。

人们无法凭臆想去判断一个人生病了,只能通过这个人孱弱的身躯、苍白的脸色、还有肉眼可见的破损的肢体,判断这人病了。

只有看得见的伤,才能算是伤。肉眼可见的伤痛总能轻易吸引别人的注意,能够让别人评判伤得多严重,才能让关心落到实处。然而人无法想象一种看不见的痛苦。看不见,就不知关心的举动该落到何处。无法给一种伤痛做评级,就不知该付出多少关心,只看那人笑着说没事,不用担心,久而久之,别人看他四肢健全,还有力气微笑,便真当他没事,再也无人关心,殊不知他的灵魂早已千疮百孔。

这也是为什么连星夜执着于在医院检查出个结果,他渴望他的伤痛被人看见。然而他连一份生病的证明都拿不出。

“怎么跟你说半天话都不吱声儿?我跟你说周六去外婆家,你听到没啊。”徐启芳抬起头。

连星夜连忙又点点头。

徐启芳把水端起来,皱着眉头埋怨:“最近怎么总是默不吱声儿的,本来性格就内向,再不说话,别人还以为我们家养了个哑巴。”

连星夜喉结酸涩地滚动,张了张嘴,努力想发出声音,徐启芳已经推门出去了,嘴里还止不住地嘀咕:“跟妈妈说句话都不乐意,母子俩搞得跟敌人似的,真是养了个白眼狼……”

不是的,他不是不想说话,是说不出话。他不是不想理你,只是发不出声音。

妈妈,别这么说他,他不是白眼狼,更没有想过要伤害妈妈……

随着妈妈温暖的气息离去,房间里最后一丝人类的气息仿佛也被带走。

连星夜早就不是人了,是腐烂物,是泥巴,是臭了水,巨兽捂住了他的嘴,不允许他和这个世界说话,于是他就被世界抛弃了。

他胸里堵着一口气无处发泄,于是烦躁地扇了自己几个巴掌,想起妈妈,还有自己那越来越差劲的成绩,又愧疚得嚎啕大哭。他像有多动症一样疯疯癫癫地爬下床,在地上走来走去,一边磕了药一样前后摇摆着身体,胸膛起起伏伏地喘不过气,他将冰冷的身体贴着墙壁,像粘液一样沿着墙一寸一寸地攀行,他没穿鞋子,脚底板冒出汗,黏腻潮湿的汗水粘在地板上,每一次抬脚都好像陷进泥巴潭子里,触感很恶心。

寒冷像涨潮一样从脚底一波波地涌上头顶,他每次都会猛地打一个哆嗦,浑身的鸡皮疙瘩抖了抖,大腿的皮肤被汗水粘在短裤上,双腿活动时会有明显的撕扯感,好像一双腻歪的手掌抚摸他的大腿,皮肤传来刺痛的麻痒。

他伸手去抠,手抖着,行动凌乱混沌,明明像一块泥巴一样浑身无力,却在伤害自己时总能轻轻松松在皮肤上刮出血红的印子。他像脖子断了一样失力地垂着脑袋,黑暗里,他看不见大腿根上被自己挠出的几十道血红的指甲印,但他闻到了血腥的味道,这让他感到安心。

于是他哆哆嗦嗦地摸到书桌边,哆哆嗦嗦地拉开抽屉,哆哆嗦嗦地摸出一个订书机,然后摸着自己的腿根,不管不顾地往下按。

……

黑夜总是那么漫长,他好像睡着了,又好像一整晚没睡。

他花了一晚上欣赏腿上的书钉,然后就要把钉子抠出来了,否则肉会烂掉。

弄掉之前,他想起群里的要求,对着大腿拍了照,发到群里。

书钉不是那么容易抠,他指甲短,书钉钉得又深,与皮肤严丝合缝,连血都没有渗出来,他必须用三角尺的尖端去翘,把边上完好的皮肤翘得通红。书钉被翘开的一瞬间,血就像珠子一样一颗颗争先恐后地滚了出来,像红彤彤的石榴籽,很可爱。

弄完后,他回到群里,看到他的照片引来了一波好评。

【6飞了,居然用订书机,真勇士!】

【我敲,我怎么没想到】

【万物皆可自残[狗头]】

这一波都是晚上没睡觉的。

群主,也就是拉连星夜进群的那个男生刚通宵打完游戏,就看到连星夜又发来新东西了,点开一看,居然是订书机。

牛逼,有创意,搞得还挺真,连皮肤都凹进去了,也不知道怎么粘的。

爱咋地咋地:【有拔掉书钉的照片吗,来一张看看】

他没在意地打着哈欠打字,心里嗤笑,这下你肯定没准备了吧。

然而下一秒,群里就又发来了新的照片。

连星夜还没止血,大腿神经多,血珠子流了满腿,从一个个孔洞里渗出来,沿着细长的两腿一直流到白皙的脚背,在雪白的皮肤上流下一道道鲜红的血水,透露着一种恐怖而诡异的美感。

爱咋地咋地:【卧槽,这么速度,我算是开了眼界】

【哈哈,好强,好像女的来了大姨妈】

【不是吧哥们儿,这么拼】

【是男的吧?有鸡儿吗?】

连星夜觉得这些人说话让人不太舒服,但他初来乍到,不好说别人什么,只能默默回答了他们的问题。

。:【是男的】

……

夏天天亮得早,五点就有熹微的光。连星夜赶在妈妈来喊他起床之前,把伤口处理完了。

他们家住在一片老小区,绿化不错,清晨的屋外还带着昨晚的露水味,空气很好。

沿途卖早点的摊子飘来香气,煎饼的油炸声在耳边滋滋作响,越靠近学校,小摊越多,学生也越多,每个人都背着书包,咽着嘴里分泌出来的口水,买一份热气腾腾的早餐,一边跑,一边和同学抢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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