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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劲冷,冲淡了一点儿熏熏然的醉气。

小店不大,但坐满了三三两两来吃宵夜的人,闻歌看着面前的温瑾,还是几年前的那句话:“怎么哪儿都有你?”

温瑾不发一言。

闻歌拉直了头发,唇上颜色近乎于无,不似往日那般热烈张扬,此刻喝多了吐过一遭,粘在眼尾的睫毛掉出几根,眼眶被晕出了一片黑。

然而,纵使形容狼狈,她仍没改掉那副一说话就要给人扎刀子的刻薄性子:“居然跑到了北城来上学,所以你还是把他落在鱼骨街了?”

这个他自然不会有别人

温瑾递给闻歌一杯水:“鱼骨街早就没了,我和他谁也不会落下谁。”

她说得笃定,却换来闻歌一声轻笑:“鱼骨街一直在那里。”

——鱼骨街一直在那里。

这话让温瑾怔了一下。

服务员端上了两份热炒面,温瑾面容有些恍惚,过了几秒才有所动作:“你在那个酒吧当酒托?”

“嗯。”闻歌笑得没心没肺,“熟人买酒打八折哦。”

温瑾并不接这茬,只道:“辉哥在里头还剩四年。”

闻歌又嗯了声:“听说过。”

提起陈辉,她已经没了什么特别的反应。

温瑾放下筷子看着她,发觉她后颈上的彼岸花纹身竟似淡了不少。

“我吃完了。”

几分钟后,闻歌摇摇晃晃起身,压了几张钱在水杯底下,和温瑾略一点头就朝外走。

温瑾沉默几秒,忽然,站起身拔腿向外追去。

“闻歌!你说鱼骨街一直在那里,是什么意思?”

说这话时,温瑾竭力扯高了嗓子,可道路两侧,汽车鸣笛声一刻不停。

因而,话一出口,便被吞进了喧嚣的夜幕里。

而闻歌已经走到马路对面,隔着行人与车流笑看着她,半梦半醉一般,朝她大幅度挥了挥手。

-

叮咚一声,玻璃杯相碰的声音倏然响起。

陈辉摘了帽子,露出张瘦削的脸,紧接着,像是不习惯周遭的光亮一般,眉心渐深,又重新把帽子戴上,低头给自己倒了杯酒。

“不喝点儿吗?”

“不喝。”

“是了,你最讨厌这个。”

说着,陈辉抬起头,看向了眼前的江予迟。

初冬夜晚,江予迟穿得不算厚,一身夹克里只套了件洗得有些桨白的黑T恤,眼睛同身后的夜幕一样幽沉。

这家店支在门口的棚子不太牢靠。

一阵风来,头顶的塑料布就被吹出了哗啦哗啦的异响,搅得人心绪不宁。

但江予迟像是听不见,他端正坐着,人很安静,安静地吃着一碗寡淡的面。

“你……算了。”

陈辉欲言又止,又给自己干了一杯。

陈辉在里头呆了两年有余,以为时间不长,人和事儿都还是进去时的模样,可他错了。

两年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东西。

3G高速发展,生活像被推进了加速器,年初才推出的微信软件,用户数转眼就突破5000万,一朝之间,周围所有人都在“按住说话”。

可江予迟。

江予迟好像没什么变化。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话时习惯先垂下眼皮,穿差不多款式的T恤和牛仔裤,不挑食,眼睛黑亮,嗓子像半拉锈掉的旧风箱。

“没做手术?”

“嗯。”

“钱不是攒够了吗?”

江予迟没吭声。

半晌,他忽而抬头看着陈辉,语气认真:“辉哥,我会替你送老人最后一程。”

两年前,陈辉跑水的那批货被人动了手脚——每个手机包装盒的底部内托都被挖空5毫米,填入压实的毒品后,再用同材质的薄片严丝合缝封死,从外观上看不出任何痕迹。

警方追查数月认定,陈辉主观上并不知情,毒品运输罪虽不构成故意犯罪,但仍以过失定罪。

加之走私货物证据确凿,金额也不小,他最终被判了六年。

他人能提前出来,是因为在追查中立了功。

有些事陈辉不便多说,江予迟心中大抵有数——他为什么能提前出来,又为什么能改判缓刑,他既不主动提起,江予迟也就一句也不往那一茬去问。

他只知道,他帮警方做的事该只会比想象中更加凶险。

沉默片刻,江予迟突然开口:“辉哥,后头那人一直跟着你。”

“没事儿,认识。”

说着陈辉转头,看了眼夜幕里叼着根烟的老冯。

老冯本名冯绍则,五十来岁,没有子女、没有家人,开一辆比他年纪还大的方头捷达,是主审他的老警官。

“我挺混账的。”陈辉转过头来,闷闷喝了杯酒,“在里头这几年辛苦你了。”

江予迟仍没离开那个铺子,这几年租金都是他在交,生意也是他在做,这会儿却拿了钱给他,告诉他自己只是替他看管着。

之前陈映语千里迢迢来看他,也是江予迟去火车站接的人。

前阵子陈辉坐火车回了趟老家,直到那时才知道,陈映语当时来找他,是因为他妈得了膀胱癌。

而不久前,家里老人突然又开始尿血,照医生那话说的,撑不了几个月了。

护工倒是早请好了,只是家里有几个混账亲戚,怕老太太拿积蓄做化疗,眼看就要闹到医院去,这是陈辉最不想看见的。

“要不是我手头的事儿落不下,怎么都不会麻烦你。”

陈辉清楚,按照江予迟的性子,他今天既然开了这个口,那他一定就会把自己扎进去,铺子至少得搁下大半个月。

“不说这个了。”陈辉深吸口气,“小迟,转眼都认识你10年了。”

陈辉还记得10年前第一次看见江予迟。

那时候他刚离家出门闯荡,最开始卖的不是手机,而是些贴着大牌仿标的polo衫和假牛皮鞋。

也是在那个桥洞,又闷又热,他和闻歌蹲在墙边垂头丧气,一抬头,就看见了角落里那个小孩。

那小孩瘦弱、冷怆、满头大汗,正从鱼骨街那个方向虚着脚步走来。

然而,还没走出桥洞,就扶着坑洼不平的墙壁跪了下去。

他太瘦了,跪下去时两手两股都打着颤,陈辉那时隔远了看,几乎以为是一条死狗。

闻歌尖叫一声跑了过去,看见他喉咙里吐出的血,又看见他唇上被烫出的血泡,好半天没回过神。

他和闻歌一起把他扛到了医院,然后,鬼使神差掏空了过去一整个月赚的钱。

“闻歌那堆纹身机子我留下了。”

毫无预兆的,江予迟略微低下头去,哑声重复了一次:“对不起,她人走了。”

“打住。”陈辉收了笑,“她要走你哪儿拦得住?再说了,我本来就想她走,不然干嘛非得让你给她递那话——人家清清白白的,她不走,难道被我这样的人拖一辈子?”

提起闻歌,陈辉面色依旧如常,只是,握着酒杯的手猛地颤了一下。

下一刹,杯酒溅起,他像是再也绷不住了一般,咬牙低头,拳头往大腿上猛地砸了一下。

江予迟已经弯下腰去,伸手捡起了地上的杯子。

抬头瞬间,他看着陈辉,还是重复的那三个字:对不起。

-

夜幕深处里的老捷达里,冯绍则点燃了一根烟。

抽了口烟,他眯着眼拿出个老式翻盖机,凑近了给陈辉发去条消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要下雪了,回吧,有件事儿和你说。

10分钟后,陈辉坐进后座,把头顶的帽子一扔,额头抵着车椅后背,叹了口又重又缓的长气。

“老冯。”

“什么?”

“你觉得那孩子怎么样?”

“我就见了这一面。”

“他是个好人,心细,机敏,可惜没念书了。”

“各人有各人的命。”老冯那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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