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行的护卫实则都是相府的暗卫,个个身手高强,以一敌十,然而与那七八个大汉交手后,居然打得旗鼓相当。
这让原本恼怒的姜知窈有了几分兴趣,她挥手喊停,重新审视眼前几个长相穿着皆很潦草的大汉。
“本小姐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让你们主子出来,否则这桩交易到此为止。”
大汉们也瞧出来了,眼前的少女绝非寻常人物,毕竟普通商贾人家,可养不出此等身手的护卫。
大汉们收敛神情。
下一刻,客栈里传出年轻男人爽朗轻快的笑声,“原来是贵客,恕小店招待不周,小姐莫要生气。”
紧接着,原本昏暗的小客栈里亮起烛火,顷刻照亮客栈内的情形,姜知窈挑起车帘朝里面望了一眼。
短短时间内,原本还很破败的小客栈,转眼铺了一地红绸锦缎,那锦缎一直蔓延到马车底下,又有两个模样出挑的美婢相迎,柔声细语请她下车。
姜知窈这才在沉月的搀扶下走进去,跨过门槛,便发现这小客栈别有洞天。
四角用金线悬挂了成串灯笼,只是烛光氤氲,分辨不清灯笼上的图纹,只觉得每一个灯笼都不一样,各有特色,悬在空中无风自动。
在姜知窈收回视线的一刹那,灯笼缓缓转动,露出了它们原本的样子。
那灯笼上并非描绘了什么图纹,而是一张张清晰的美人面。
客栈最深处摆着一张通体黄金打造的罗汉榻,一个身着潋滟红衣的年轻郎君,正屈着长腿懒洋洋侧坐着,手中还有一柄玉骨折扇,不紧不慢地摇晃。
男人戴着半边面具,看不清他的容颜,只露出棱角分明的薄唇,以及一片苍白近乎透明的肌肤,像是长久不见天日所致。
姜知窈觉得自己这种人够装了,结果世上还有比她更爱装的人。
她不动声色扫了对面骚里骚气的男人一眼,暗骂一句装腔作势,大冷天的摇什么折扇。
她让沉月呈上一箱金条,“我的要求,想必阁下已经了解,这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重谢。”
男人瞥了眼金条,眉开眼笑,“钱到位,都好说。”又让人给她们看茶。
姜知窈只用最好的东西,这小破客栈里的茶盏她嫌脏,“不必,阁主还是快些把人带出来。”
男人大概也没想到她会拒绝得如此干脆,要知道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他一面的,他完全是看姜知窈气度不凡,出手阔绰,这才勉为其难现身。
见他不为所动,沉月又扔了两块金条。
男人紧抿的唇瞬间绽出热情的笑,“好说,好说。”
立刻有大汉过去捡钱,不多时,七八个黑衣人从后院出来,他们通身黑衣,一半脸戴着青铜鬼面具,一半脸是血阁中人特有的刺青。
这七八人当中,以一个少年为首,瞧着也才十七八岁的样子,比姜知窈大不了多少。
那少年朝姜知窈见礼,看似举止恭敬,眼神却冰冷如刀,没有表情。
虽然年纪不大,但这回瞧着,倒像那么回事儿了。
姜知窈仔细看过少年的脸和装扮,算是确认好了,又交代了具体时日和位置。
话本里,太子是在夜里遭遇真正的刺杀,而姜知窈为了避开冲突,选在正午时分。
彼时她会受到惊吓,以萧承烨的秉性必然会护送她提前离开云翠山,如此一来,姜知窈的目的达到了,还帮萧承烨免去一劫,也断了施云婉与萧承烨感情升温的机会。
就在姜知窈主仆准备离开时,客栈的门忽然无风关上了,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沉月立即警惕,护在自家小姐身前。
姜知窈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帷帽之下那张漂亮明艳的小脸沉下,她转过身,看着对面依旧笑吟吟的红衣男人,“你最好掂量掂量,再做决定。”
红衣男人愈发肯定,姜知窈来历不凡,寻常的大家闺秀碰到这种场面早就吓哭了。
他来了几分兴致,从罗汉榻上下来。
姜知窈才发现,这男人还不穿鞋,赤足缓步朝她而来。
姜知窈微微蹙眉,朝后退了一步,沉月低呵,“脏男人莫要靠近我家小姐。”
红衣男人唇边的笑意有一瞬凝固。
脏男人?
他日日焚香沐浴三回,香露都得用最贵的,这对主仆居然说他是脏男人?
原本还上扬的嘴角顷刻抿成一条直线,整个人的气势也变得凌厉血腥起来,他声音里不再含笑,“这位小姐,本座只是想看看那帷帽之下是何面容,小姐又何必如此拒人千里之外呢?万一手下人没认出小姐,行事时误伤了小姐可如何是好?”
对此姜知窈早有准备,直接亮出太子萧承烨的画像,“盯着他就行。”
红衣男人:“……”
客栈内沉默片刻,静到落针可闻。
“小姐真是思虑周全。”红衣男人收起折扇,美婢上前接过画像,他瞥了眼,眸色微不可察地沉了沉。
旁人不认得,他却很清楚,那画像之人正是乾朝太子。
敢算计太子,眼前的少女必定出身高贵,绝非寻常商贾。
红衣男人一脸玩味,示意底下人开门,就在姜知窈主仆即将跨出客栈时,男人一记掌风打了出去。
沉月当即转身对上一掌,两股内力隔空相撞,红衣男人无事,反而是沉月噔噔噔倒退数步才勉强站稳,再看向红衣男人时,她脸上满是警惕之色。
此人内力不俗,她打不过。
“小姐快走。”沉月催促。
先前二人对上一掌时,逸散出的些许掌风将姜知窈的帷帽掀翻。
姜知窈猛然回头,露出一张惊世绝俗的面容,饶是见过无数美人的红衣男人,也在看清那张脸时,眸中显出惊艳之色。
姜知窈恼怒不已,尽管如此,那张脸依旧是美的,“你想死吗?”
红衣男人笑笑,“在下纯粹好奇小姐的相貌而已,作为赔礼,这些定金小姐拿回去吧。”
能亲眼目睹这张脸,其价值已经远胜这箱俗物了,他是爱钱如命,可也同样爱美人,在他这里,长得好看的总能有些特殊。
特殊到……他又心痒痒,想把这张脸剥下来,永远保存。
为表诚意,红衣男人也取下了自己的面具,那是一张极其白皙,白皙到近乎病态的脸,犹如鬼魅般的精致邪气,尤其他还生了一双上挑的丹凤眼,含笑看人时,总透着似有若无的撩拨媚意。
因为离得有些远,姜知窈没发现,这男人还是异色瞳眸,一只黑色,一只却泛着幽暗的血红。
“在下罗厄,敢问姑娘芳名?”
姜知窈白他一眼,“你还不配。”什么脏东西也敢过问她的名字。
说罢姜知窈拂身而去,空气中只有少女淡淡的香气经久不散。
罗厄的目光如同跗骨之蛆,始终紧紧跟随少女窈窕婀娜的背影,脸上逐渐漾起兴奋之色。
看来他的藏品中,又要多一件绝世珍宝了。
上了马车,姜知窈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方才那男人叫什么来着?
她隐隐觉得熟悉,将随身携带的话本翻了出来,果然在话本中找到了这个名字。
罗厄,天生异瞳,喜好财色,据说并非乾朝人士,而是来自神秘的南疆。
且此人还有个极其变.态的癖好。
除了抠门爱财之外,他还格外喜欢收藏一切美的事物。
话本中描述,他曾在某次宴会上喜欢过一个舞姬的脚,于是让人将舞姬的双足砍下,以南疆巫蛊之术保存住那双脚。
又譬如,他觉得某个人的手生得好看,也会设法砍下,如法炮制。
再者,他若觉得对方脸生得美,又或是觉得对方身上的肌肤莹白细腻,还会剥下人皮,制成美人灯。
若问他为何不直接将人留下,罗厄的言论也十分癫狂,就拿舞姬的脚来说,他觉得对方其他部分都不如那双脚好看,拉低了那双玉足的美感,所以只好把人的双脚砍下,单独保存,如此他才会觉得心里舒坦。
姜知窈看着手里的话本,葱根般的细指隐隐发颤。
她这才想起步入客栈时,她曾瞥见的那一盏盏灯笼。
难道那些,就是罗厄亲手制成的人皮灯笼?
姜知窈忽然胃里一阵恶心。
罗厄此人的种种行径,简直令人发指!
然而就是这样的变.态,最后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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