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相和颂又为他介绍了常兴,他们聊了几句,不大会,相夫子便过来,开始授课。
相秀才体弱多病,不常在村里出现,前几日被常父领着交束脩时,是他第一次见到相秀才。
和他想象中赢弱书生不同,相秀才算得上健壮,脸上有着明显的灰白,看上确实像久病不愈的病人。
相秀才和他第一次见面时,把手放在了他的脑袋,苍白的唇勾起笑弧,称赞他,说他是个读书苗子。
而或许是因为疾病缠身,常睢从相秀才身上感受到了浓郁的衰败气息,他的手落在他的脑袋上,似乎冷得沁人。
他装作害羞躲在了常父身后,知道自己不太喜欢相秀才。
他讨厌相秀才身上的气息。
而今日,相秀才站在窗明几净的学堂内讲课,那日在相秀才所感受的阴郁、衰败又仿佛只是他的错觉。
带着他们读书的相夫子似乎只是脸色苍白了些。
朗朗读书声在学堂内传播,伴随着相夫子时不时的两声咳嗽,相夫子坚持着为他们讲述了一些有趣的典故,又单独给他布置了二十个大字的作业,便摆了摆手离开,把后续的教学任务交给相和颂。
常睢按照相夫子布置的任务,悬空练习刚学的二十个大字,一边写,一边思索,相秀才这病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照相秀才有隐藏身份的设定,这病肯定不是俗世的病?
是被修仙者打伤的?
常睢随意想了想,便将所有心神都放在了练字上面,虽然他来相夫子这里上学,一半原因是为了接近相和颂,但是也有一半的心思是为了学习。
不管能不能乘上男主这条快船,自我的强大,永远是获得他人尊重的前提。
学习必不可少。
他在脑海打开手机,也不担心浪费流量了,找了个书法入门,在对方一撇一捺的讲解中,谨慎又大胆的书写。
他全神贯注写了整整三张纸,稚嫩的手腕有些疼,揉了揉手腕,正准备继续时,耳边忽然响起相和颂的声音。
“你竟然将所有字都记下了?”
常睢抬眸看到了相和颂惊讶的神色。
他这才发现,自己在跟随手机学习时,不知不觉将千字文的书籍合拢放在一边,完全凭借记忆将字写出。
千字文是幼童启蒙文章,虽然好学,但是能在书写没两次后便将所有字都记下来,也算得上天赋异禀。
也怪不得相和颂惊讶。
注视着相和颂惊异的眼神,他点了点头。
相和颂挑了挑眉,伸手指向常睢写的一个字。“这个字怎么念?”
“荒。”常睢毫不犹豫作答。
“这个呢?”
“暑。”
相和颂一连指了三个字,常睢字字都对答如流。
他又仔细去看常睢的字,发现每个字虽然写的很稚嫩,但却不像其他幼童那般,将笔墨糊作一团,运笔之间,隐隐可见横撇竖捺都有了自己的章法。
相和颂眼中异彩闪现,毫不客气的夸赞,“小睢,你读书真的很有天分。我原本还想询问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瞧瞧,这常睢马上就变成小睢了。
常睢腼腆的笑了,“我确实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相和颂当即询问常睢哪里不懂,常睢指向书本的某个地方。
对相和颂这种性格的人来说,学堂内的孩子遇到困难,他自然耐心解答。
轻柔温和的声音响在学堂,相和颂和常睢说起文本的道理,并且在解答后,还特地询问他是否明白。
然后,他发现常睢不仅能够理解他话中的意思,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当自己解答了他不懂的问题后,常睢崇拜惊讶的眼神,更是让他心情愉悦。
这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彰显,而是他第一次找到了能够听懂、并且渴求这些知识的同类。
于是,他一开始是带着帮助常睢的想法行动的,但是说着说着,他自己已然沉浸其中。
给常睢说完,他回过神来,意犹未尽的同时,又觉得自己是否说得太多了。
他犹豫地看向常睢,却触及他亮晶晶的眼眸,“颂哥,你真厉害。”
常睢在细节出展露了自己的亲近。
相和颂唇角微翘,心情陡然一松,原来不止他一个人喜欢和人肆意探讨学问的感觉。
见相和颂轻松的眉眼,做了捧哏的常睢也露出了笑容,再怎么聪慧,相和颂也不过是个不到十二岁的孩子。
相和颂善良外向的性格虽然让他感到意外,但是仔细想来,这种性格利大于弊,如果是自私自利的男主角,即使成为男主最好的朋友,也有可能成为他的踏脚石。
善良的男主角,即使你对他只有一饭之恩,他也有可能涌泉相报。
是他做事情要做到最好的性格把他带偏了。
他又不是和男主角搞对象,男主的这种性格,就算没有成为他最好的朋友,也能让他在关键时刻施于援手。
当然,常睢也没有放弃成为相和颂最好的朋友。
能够利益最大化,当然要利益最大化。
日子一天天缓缓腾挪,小山村的众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佛一切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
相秀才精力不济,往往只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课程。
一般,常睢上完半天的课,另外半天也不会闲着,而是拼命地练习写字,坐在桌案前一下午都不动弹。
往往练习得手腕肿胀,吃饭的手都在抖。
常婶子心疼儿子,总想让常睢歇一歇。
常睢表面乖巧答应,可是该下的功夫,却一点都不见少。
想要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常睢脑袋聪明,又肯下苦功夫练习,没用太长时间,他的字便越来越有模有样。
面对常睢的聪颖,相和颂也喜欢多多教导他,这日,他将常睢的大字作业收上来,看着一排排大小工整的小字,便是他也不禁有些吃惊。
常睢的字迹虽然依旧稚嫩,但绝对已经脱离歪瓜裂枣的行列,到了堪堪入目的阶段。
可是他才开始学习多少天?
七天?还不到七天吧。
想当初,常兴和常班凯可是用了整整半年,才把字勉强写工整。
相和颂默默看向常睢,这到底是天赋,还是……
他注意到常睢写字的右手一直放在桌案上,笨拙地用左手翻书研墨。
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迎着常睢不知所措的目光,相和颂上前抓住了常睢的手腕。
对于练字所造成的疼痛,白皙的手腕不会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是在被人轻轻捏住手腕时,常睢皱起来的脸蛋却骗不了相和颂。
相和颂确定了,“你为什么如此刻苦?学习并非一日之功,伤了手腕才是得不偿失。”
常睢长长的睫毛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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