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他得去看看妈咪,可是如果妈咪发现自己肯定分分钟把自己送回北凉。
那他这一趟就白折腾了!!
想到这,千寻一把搂过二狗子的肩膀:“你再去打听一下这沈将军伤势严不严重。”
二狗子连忙点头,如同小鸡啄米般迅速:“是,老大!如果有消息,我们该去哪里找您呢?”
千寻谨慎的看了看四周,小声道:“一切照旧,你们在城门口的墙角下,放上一把狗尾巴草,我自然就会出现啦。”
妈咪做事都是让人家在墙角画一朵海棠花,那他就让手下的弟兄放狗尾巴草。
据他猜测,妈咪应该问题不大,如果妈咪受伤很严重的话,北凉怎么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
所以当务之急他先要冷静一下,等晚点和哥哥商量好后再偷偷溜到墨王府门口去看看妈咪!
千寻正想得入迷,忽然抬头,瞬间眼前一亮,立马来了精神。
十几个男人从对面策马奔来,马蹄声如雷,溅起一路烟尘。
为首的男人骑在一匹黑色骏马上,身姿挺拔,气势不凡。他身穿一袭黑袍,面容英俊,但却带着一丝冷峻与威严。
当他靠近时,千寻不禁瞪大了眼睛,心中涌起一股震惊。
这个男人竟然长得和他有七八分相似,尤其是那双深邃的眼眸,仿佛能看穿人心。
而且他的容貌和自己的哥哥简直一模一样,就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就连他特别板着脸的神情,也和哥哥如出一辙。
“咦,我滴个老天爷呀!”千寻低声惊呼道,眼中满是疑惑。这不会就是大姨曾经提起过的那个“渣男”吧。
妈咪说过,孩子和父母长得特别像,是由基因中的遗传因素所决定的,因为从生命开始的那一刻,新生命所携带的基因中就暗含了父母的基因特征。
想到这里,千寻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如果眼前的男人真的就是那个“渣男”,那么他一定会为妈咪报仇雪恨,讨回公道。
他紧紧握住拳头,咬了咬牙,丢了狗尾巴草爬了起来!
……
于二和几个偏将已经跟着墨司冥在这条街上转了两三圈了,他们不是要去行宫搜查赋绫王居住的西苑吗?
这行宫明明在南边,他们却一直在往相反的方向走呢!
几个偏将累的不行,这大中午的,王爷也不说去哪里!
左部偏将罗大壮和后部偏将张良志不停地冲于二使眼色,于二没办法,只好硬着
头皮驱马上前:“王爷,这行宫在南边?”
“今日天气尚好,先四处遛遛。”墨司冥面无表情地说道。
于二抬头看了看刚刚消散的乌云,心想,这也能算尚好?
不过既然王爷这么说了,他也不好反驳。
但这墨王可不是喜欢闲逛的主,他们在这条街上已经溜达了四五圈了。
难道王爷是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又不好意思?
想到这,于二小心翼翼地提议道:“听说容颜坊的水粉特别精致,王爷不如去那里逛逛?”
墨司冥一听这话,转头看向他,眼神冰冷得仿佛能将人冻结成冰雕,于二被吓得立刻低下头,不敢再与他对视。
过了一会,于二又换了一家继续小声道:“朱雀门前饴糖铺子好像也不错,王爷不如买些来?”
男人没有反应啊,过了一会才冷冷道:“饴糖?”
听见男人终于有了回应,于二心中一喜,赶忙顺坡下驴。
“王爷,您看您平时那么辛苦,应该犒劳一下自己嘛。而且,您也可以把这些饴糖分发给士兵们,让他们感受一下您的关爱呀。”
墨司冥听了这话,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他沉默片刻,然后缓缓说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买一些吧。”
于二暗自松了口气,连忙点头应和道:“王爷真是英明神武,心系天下苍生啊!”
墨司冥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于二c擦了把冷汗,这傲娇王爷比暴怒王爷还要难伺候……
这个家没我得散……
饴糖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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