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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第七十七章 [现代篇]   江……

这一世,江时晏走完了。

幸得系统眷顾,江时晏再次回到现代。

此刻正值金秋十月,丹桂飘香。

秋日的暖阳照耀着,给落在地面上的枫叶渡上一层金色的光辉。

这里是北辰街,每逢此时分外热闹,总会有年轻人手捧一杯热奶茶,穿着秋装,围着围脖,在布满枫叶的小路上蹦跳着。

而他恰逢来此,瞧见眼前这番景象,想起了小时候落魄的模样……

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孤儿院里什么都好,有吃有喝,就是兜里没有一毛钱。

那时他很瘦小,总会被里面那帮坏小孩欺负。

其他小孩见那坏小孩长得人高马大的,实在是怕得很,慌忙逃窜都来不及,更何况帮他呢。

他曾被人收养过两次。

第一次是在他四岁那年,收养他的是一位先生。

先生是一位普通的职员。经常出差,偶尔还会有应酬。

应酬嘛,总得喝上点。那人好酒,总是会喝个烂醉回家。

他那时候哪见过这般阵仗。扶着那人进屋时,只觉得那人有千斤鼎重,真是让他喘不过气。

偏偏那人还会发酒疯,动不动抄起家伙往他身上招呼。稍有不慎,就得捱上一顿毒打。

人一旦碰上酒,怎么会大变样了呢?

小小年纪的他,当然不明白了。

后来啊……

那人得了肝癌走了。

他离开了呆了六年的,脏乱的家,灰头土脸的回到了孤儿院。

第二次是一对年轻夫妇。

他们结婚已经四年了,很想要个孩子,但是迟迟没有孩子。

正好有人给他们出了个主意,说如果他们去孤儿院里收养一个,说不定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这是真是假他们不知道,但他们就是想要一个孩子。干脆死马当活马医,来到孤儿院时正好看见他在花园,干脆就收养了他。

他那时离开孤儿院的时候,还听到那个坏小孩拉了一大帮子人在背后说着他坏话。

“真是没想到啊,之前被退货了的运气这么好,竟然还能被人收养。”

“哎呀,我们哪有像他这样的运气哦。”

“听说啊,他之前那个父亲,好像最后得病死了。不知道这位……”

“说不定他还真是个扫把星。”

……

小孩子的恶意,有时候和成年人比起来,会大上许多。

因为实在是过于简单而纯粹了。

他将背后的恶语视为一阵风,跟着这对年轻夫妇回了家。

新家如此漂亮,东西整齐地摆放着,地面一点都不坑坑洼洼,这可比上一家要好上太多了。

因为那个酒鬼从来不会自己收拾屋子。

年轻妇人看见他小心地蜷缩在角落,小眼睛慌乱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知道他很紧张,便笑着挥手,示意他来到她跟前。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妇人的样貌。

怎么说呢。

她是真好看啊!

除了好看,他实在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

得亏九年制义务教育,要不然就他那性子,肯定不会去学校念书,成为彻头彻尾的“九漏鱼”。

她看着他眼神亮亮的,呆呆的看着她。眉眼弯弯,笑着将她抱起,道:“老公,你看我们的孩子,这眼睛真亮,真大。”

“是。”她的丈夫一见她高兴,顺着她话说道,“媳妇儿,咱这回可真是领养了个长得俊的孩子。”

“那他以后,就是我们的儿子咯?”

丈夫笑着,应和着:“以后啊,我们的孩子,不管男孩女孩,肯定都是个漂亮俊俏的。”

自此,他以为,他终于有了一个新家了。

……

旁人的无心之言,真是灵啊!

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个男孩。

他知道他不是亲生的,小小年纪便主动担起家务活。好像这样就可以一直留在家里。

事实上,并不会。

自从他们的儿子长大记事起,便对他拳打脚踢。

只因为他不是亲生的。

只因为他,不过是年轻夫妇求得自己孩子的工具罢了。

他只是个外来者。

他注定要离开这个待了两年的新家,还是灰头土脸地回到了孤儿院。

自从他被退回了两次之后,孤儿院的院长渐渐对他不管不问,只求他别死在孤儿院里就行。

他在孤儿院里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光。

好在他熬过了十五岁,终于可以离开那个天天受欺负的地方。

离开,也就意味着他要重新寻得住处,自力更生。

而他连十六岁都没到,上餐馆打工都没人愿意收。

因为没有钱,他平日大多数都是在垃圾桶边捡别人不要的食物充饥。

偶尔会碰上心善的路人,看着他瘦小可怜,将手上的两个白面馒头给他。

他刚开始是拒绝的。

可架不住路人的热情,硬是将馒头塞在他怀里,走了。

馒头刚拿出蒸笼不久,还热的,正好吃的。

那是他第一次吃上这么好的馒头。

……

他终于过了十六岁,可以去餐馆打工了。

街上好多老板看他体格瘦小,实在是不看好他能做好杂活。好在有家老板心善,愿意招他打工。

这是一家炸鸡店,工作内容也很简单,不需要他会做食材,只需要他帮忙擦桌子洗盘子就行。

工资不高,时薪十八元一小时,早八晚八,三餐包吃。

这些对于当时的他来说,真的是够高了!

但是,他不知道住哪。

听说租房很贵,好像一个月就要几千块!

那可真是天价,他实在是住不起那么好的房子。

也是这个老板告诉他,离开炸鸡店右转,就有一个地下室。那个地下室很少有人经过,里面正好有个房间。

如果他不介意的话,可以住那儿。

他当然不介意了。

因为住在地下室不需要交房租,万一哪天下雨,他还有地方呆着。

他在那个地方,一住就住了五年。

五年,可真是能改变一个人。

原先那个瘦瘦的小孩,现在看上去也是个大人了。

不过啊,那双眼看人的时候依旧亮亮的。

炸鸡店够大,若是有人需要在此停留片刻,也不会被老板赶走。

现在正是学生放假的时候,听说旁边是一所很大学。

他不知道什么是大学,每逢听老板说起的时候,也只能默不作声。

他实在是不想让旁人看出他的窘迫。

老板是个很好的人,也很耐心地解释着,说能考上那所大学的人都很厉害。

老板还说,像他这样的小伙,只读了九年制义务教育,那哪可以?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还可以接着读的。

不过……

他现在这个样子,应该不太合适吧。

正好有个年轻人听到他俩的对话,顺势说了句:“好像可以自考的。”

“自考?”他无意识的问道,“什么叫自考?”

这好像把那人难住了,只见那人挠着头,吞吐道:“我也不是很懂,听说要交学费的。”

要学费啊。

这可就有点难办了。

万一学费很贵,他一时半会儿还真拿不出来。

要不,等个几年再说吧。

在他二十五岁那年,他攒够了钱,参加了自考。

这么多年没读书,他居然还考上了!

而且还是旁边那所大学。

挺好的。

而且还不需要去学校,不耽误他打工挣钱。

老板一听说他自考上了,也替他高兴。也知道他得上课,偶尔也会让他提前下班。

提前下班的话,工资也不会少给,还是和之前一样。

他之前退回过几次,却被老板以“学习上要花钱”为由给拒绝了。

他真的觉得他遇上了一个很好的老板。

在他二十七岁那年,也就是穿越到北辰国的那年,他念完了大学。

老板说,他现在也是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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