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舞会
宋沂辰今晚要参加京城各集团公司举办的舞会,每一位男士都要带一位女伴,他才来分公司任职几天,有许多总裁和名流清贵不认识他。
带知知去的原因有二,一是她是他的未婚妻,他不会和其他的任何女人有接触,二是她是京城本地人,如果在宴会厅遇到了年轻的名媛或是贵公子,没准大家曾经还是同学,来自于同一个圈子。
但有一点,他的知知是属于看一眼就不会忘、美到足以让在场的所有男士纷纷侧目的女神模样,既小意温柔,又优雅大方,红唇雪肤,一双大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很容易使人冲动又心生怜爱。
但愿带她去不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此行有惊无险。
陆知夏全然不知坐在身旁的男人已经过分遐思了许多回。
她打量着他的新车库里南,好奇地问:“你怎么又换了一辆车啊?我们现在要去哪儿?”
宋沂辰强迫自己从勾勒出的美好上回掠过来,声线低哑沉闷:“我先带你去试礼服,做好妆造后,去参加今晚的宴会。”
女孩侧眸怔怔地看着他,也没想太多,又看向悬在天空的半弯新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到了名品店,陆知夏接二连三地试了六套高定礼服,等她做好妆造后,宋沂辰已经换上了另一套参加晚宴的纯黑色商务西装。
这套西装国内仅此一件,出自意大利的顶奢设计师之手,面料尤为罕贵珍惜,称得上是王室的御用高定,胸口还镶嵌着精致耀眼的钻石国槐胸针。
男人的身形笔挺如松,气质魅力成熟,步伐间尽显自信从容。
女孩回眸看向他时,第一次发现哥哥沉冷稳重的气场是与生俱来的,举手投足间散发着强烈的荷尔蒙特质,剪裁利落的西装犹如战袍加身,锋芒不羁,绽放出卓越的光芒。
她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V领礼服,完美地勾勒出曼妙窈窕的曲线,垂坠感灵动的白金耳坠和项链将她衬得更加高贵,独特的露背设计和镶嵌的钻石将轻盈魅惑的身姿映衬得宛若一朵即将绽放的纯白栀子。
陆知夏的纤腰不盈一握,穿着一双精致的高跟鞋,拎着优雅的手提包,温柔稚冷,妩媚动人。
宋沂辰怔愣片刻,一时看得挪不开眼,喉结滚动间,屏息凝神,不自然地撇过头去,漆沉眼眸染上惊艳的笑意。
陆知夏现在才意识到哥哥今晚要打一场硬仗,步履从容地走到他身旁,歪头笑了笑,“浪仔,祝你今晚满载而归。”
宋沂辰轻捏了一下她的梨涡,伸出手臂示意她挽上他。
“知知,你好美,你就是上天送给我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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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厅灯火辉煌,优雅的交响乐在空气中流淌,精心布置的餐桌上陈列着各式名酒和果汁,陆知夏挽着宋沂辰的手走进大厅。
她目不斜视,和哥哥看着前方。
在场的都是京城的贵公子和名媛,每一位男士身旁都有一位女伴,到处都是俊男靓女。
大家的手中纷纷拿着酒杯,互相认识的年轻总裁们正在攀谈,还有三三两两的情侣在谈笑风生,处处都是碰杯声。
宋沂辰之前在申城参加过这种晚宴,京城的晚宴和那边的形式差不多,他带着知知逛了一圈,走到一处酒桌前停下。
侍应生为他们斟满酒,男人轻轻地摇晃了一下酒杯,把另一杯果汁递给陆知夏。
女孩好奇地打量着宴会厅里的年轻男女,小声地问:“哥哥,你今晚要和谁谈生意?”
宋沂辰温润地笑了笑,目光清朗,“不急,那位贵人很快就能找到我。”
陆知夏缓缓撩起长睫,在宴会厅迅速地扫了一眼,瞬间被一个气质高雅脱俗的女人吸引住了。
她张了张唇,眼尾一勾,用纤细的手臂碰了碰他,“哥哥,你看那边,那个名媛好美啊,身材好到爆,耀眼得就像天上的星星!”
宋沂辰哽了一下,他抬起修长如玉的指骨,轻蹭了一下她的脸颊,“宝贝,你竟然让你的未婚夫去看别的女人?你有冇(没有)搞错?”
陆知夏听到他说了一句粤语,略感惊诧:“你点解话(为什么说)粤语?”
宋沂辰侧眸看向她,唇角微微勾起,沉然透露道:“我今天来这儿是为了见京城实力最为雄厚的兆丰集团的董事长,你刚才看到的女人就是他的新婚妻子,她是港岛黎氏集团的千金,成败在此一举——”
“老婆,加油!”
陆知夏点了点头,清凌凌的眸子已经锁定了最佳目标。
她一手拿着果汁,一手拎着摇曳生姿的裙摆朝酒会中央的舞池走去。
女孩走到浑身都淌着流光的璀璨夺目的女人身旁,用标准的粤语和她打招呼:“嗨,你好啊,我叫Summer,你今晚打扮得好靓!我哋可唔可以交朋友(我们能交个朋友吗)?”
黎星若回眸看向她,眸中漾着灿烂的星光,“你嘅粤语讲嘅真好,我叫Carol,多谢你嘅夸赞。”
陆知夏满眼冒着光亮,秀眉弯弯,十分积极地开始推销:“係噉嘅(是这样的),我哥哥刚刚回到京城,想同你嘅老公倾(谈)生意……”
黎星若朝她温柔地笑了笑,戴着耀目钻戒的指尖指向宴会厅的角落,笑着说:“那个就係我嘅老公,旁边端住酒杯嘅靓仔应该係你嘅男朋友啦?”
女孩兴奋地点点头,她朝哥哥的方向看过去,没想到他的效率这么高,已经和这个小姐姐的财团老公搭上线了。
陆知夏到现在还饿着肚子,露出一丝腼腆的笑容:“Carol,我去搵啲甜品食先(我先去找点甜品吃),翻头见(回头见)!”
不远处,宋沂辰向兆丰集团的董事长介绍了一番集团旗下各品牌的优势和此次正在进行的战略策划案。
陆闻笙也是刚刚从港岛回到京城,他对眼前这个年轻有为的新晋总裁略有耳闻。
他和宋沂辰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都曾背井离乡,都被迫与挚爱分别数年,几经辗转,又回到了京城。
陆闻笙在华尔街摸爬滚打的时候吃尽了苦头,那段日子是他人生中最消沉也最拼命的时光,每当他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年少时那朵蔷薇倔强地揪着他的衣角泛着莹莹泪光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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