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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第 55 章

由上世纪老建筑改造而成的club,门檐之上的招牌围着一圈装饰用的复古小灯泡,厚重的隔音大门将内外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店外,深秋的寒风卷起枯黄的梧桐叶,在还未完全变干的青石板路上簌簌滑动,霓虹灯牌的光晕穿透薄雾,拐角传来流浪艺人飘渺的手风琴声。

而店内,躁动的电子乐形成密不透风的围墙,紫蓝色激光束将升腾的烟雾切割出几何图案。

舞池中,无数年轻男女伴随劲爆的鼓点疯狂摇摆,各种好闻难闻辛辣刺鼻的气味交融在一起,营造出一种颓靡但疯狂的氛围。

二楼VIP区,华丽的水晶吊灯洒下暖金色光芒,照亮冰桶里冒着冷气的香槟瓶,技巧娴熟的调酒师手腕翻飞,火焰在深褐色威士忌的表面跃动,将杯壁上的肉桂粉烤出焦香。

几杯特调下肚,温初夏已经开始有些神志不清了,坐在猩红色的丝绒沙发上,夹在指尖的香烟就快要燃至尽头,烟灰不经意掉落,把黑丝烫出了个洞。

“嘶。”

大腿传来清晰灼热的痛感,让温初夏立刻从放空中回过神。

她站起来拍了拍,把烟蒂摁熄在茶几的烟灰缸里,涣散的视线努力聚焦,看见破洞处的皮肤没什么大碍,只是变红了些,便没放在心上,神经松懈。

“怎么了?姐姐。”

一坐回去,左边的男孩就立刻紧黏住她。

明明视力很好,二楼的光线也不算很暗,他却非要把头埋在离温初夏大腿不过五公分的地方,往破洞处吐了一口湿热暧昧的气息,拇指轻揉,起身在她耳边问:“痛不痛?”

“No,notabit。”温初夏觉得耳廓痒,上半身往右侧倾斜,看着男孩,嘴唇扬起一抹模糊的笑,轻轻捏着他又尖又翘的下巴。

她问:“谁教你这么用中文叫人的?”

姐姐。

发音怪蹩脚,但也怪好听。

“我的一个华人朋友。”男孩笑嘻嘻的,语气是藏不住的得意:“他说中国女人都爱听比她们小的男生叫她们‘姐姐’,如果比她们大,那就直接叫‘宝贝’或者‘甜心’,‘mygirl’也行。”

“嗯?”温初夏故意不笑了,挑眉:“看来你的目标不止我一个啊。”

“哪有!”男孩急着贴上来,搂住她的脖子,撒娇道:“我又不是Leo,虽然他只比我小五分钟,但我们的性格却截然相反。悄悄告诉你,其实他已经连续两晚没有回家睡觉了,下次约会别再叫他了,他这个人毫无忠贞可言,不值得你为他付出时间和金钱。”

女人懒懒的:“可我喜欢他的长相。”

“我和他明明长的一样啊。”男孩很委屈,“为什么你总是更喜欢他一些?连送他的礼物也不送我的贵……”

“一样吗?”捏住下巴的手忽然用力,把男孩的脸往侧边转。

温初夏眯起眼睛,审视着这张年轻而精致的侧颜,最终评判:“还是他更帅一点吧。”更像某人一点。

男孩却当她是在开玩笑,因为有时连他的父母都分不清他们兄弟俩谁是谁,更别说是温初夏了。

他没有生气,有的只是失落和嫉妒,狐媚子一样瘪着嘴,可怜巴巴道:

“别说这种话,姐姐,我会伤心的。”

他知道自己哭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正在努力酝酿泪意,没想到温初夏却毫不在意他的情绪,煞风景地问:“Leo人呢?他去上厕所怎么到现在都没回来。”

“……”男孩深吸一口气,松开她,坐直闷声道:“谁知道呢,不是被马桶冲走了,就是被其她女人拐跑了。”

说完,他去吧台拿了一排五个小玻璃杯的B-52轰炸机,用打火机把表层的伏特加点燃,吸管递给温初夏。

“喝吧,让我看看你的酒量究竟有多好。”

温初夏已经处于半醉状态,她知道,这五杯酒精炸弹喝完,自己肯定会醉的不省人事。

但没关系,谁让她现在的人设就是放浪形骸、做事情只图一时之爽而不计后果的堕落大小姐呢。况且,今晚她是真的很想断片。

所以温初夏一口气全喝了。

男孩在一边鼓掌,笑着夸她好厉害,眼里却闪动着阴谋得逞的暗光。

不久后,迟钝的大脑被酒精彻底侵占,身体软的不成样。

“姐姐——”她听见身边人拖着嗓叫她,与此同时,被拖进一个略硌的怀里。

温初夏毫无抵抗之力,醉的连眼皮都抬不起来,甚至都忘了自己正身处何地,却清楚闻到了,从对方身上散发的Armani寄情的香味。

淡雅的柑橘混合着清新的海水,尾调是深邃却不沉重的木质香,勾勒出十足的少年气,阳光,内敛,纯净。

她闭着眼,微微皱眉:“这不是我送给Leo的香水吗,怎么你也喷?”

“他喷的,我就喷不的?从小我俩的所有东西都是共用的,有你这样区别对待的吗,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坏女人,说出的话跟刀子一样,专伤人心。”

男孩虽生气,但也只嗔了这一句,紧接着就迫不及待地问:

“Hotelorhome?”

“……”温初夏思考了会儿,心想反正早晚都得破戒,不如挑在今晚,于是回答:“去我家吧。”

话音刚落,就被人捏着胳膊拉了起来,踉跄了几下没稳住,头顶直直戳到那人胸口上,虽然姿势很难看,但总算是站稳了。

“温、初、夏。”对方的声音是罕见的冰冷,“我真恨不得把厨房没洗的锅扣你脑门儿上。”

温初夏:?

她费劲地抬起头,天旋地转的视线中心,是季明轩风雨欲来的严肃俊脸。

“这就是你说的和同学喝两杯?”他极尽嘲讽,“杯子里怕不是装的医用酒精吧,否则怎么至于只喝两杯就醉的往陌生人怀里倒?”

“……医用酒精喝不得,会死人的。”温初夏慢吞吞地说。

“你还知道酒喝多了会死人啊?”

季明轩“哼”了声,将她打横抱起,咬牙数落: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跟死了有什么区别——整天有课不上有事不做有书不读,大晚上一个女孩子跑到这种地方来,还喝成这样,你知不知道多危险?!”

“Heybro,what'sup?whoareyou???”

沙发上的小卷毛走了过来,就算他再听不懂中文,也能从对方的行动看出他的来意,赶紧伸手,想把温初夏抢回自己身边。

“这是我的女伴,你想带她去哪儿?”

季明轩扫了眼他的teenager身材,虽然还算高,但身板很薄很瘦,一副弱不禁风的倒霉样子,不明白温初夏怎么会看上这种弱鸡,和前任宋云泽相比,眼光简直是断崖式下跌。

“别碰。”季明轩躲开他的爪子,“我是她男朋友,谢谢你刚才陪了她这么久。现在,你可以滚了。”

男孩先是愣住,然后气笑了:“我可从没听她说过,她有男朋友。”

“她不告诉你,只能说明你不配知道。”季明轩冷冷地说,又问:“见过人体自由落体吗?”

“Whatdoyoumean?”男孩一懵,目光下意识落在他抱着温初夏的紧实臂膀上,比自己的手粗了几乎两倍,心里不动声色地打了个寒颤。

季明轩一字一句地说:“五秒钟之后,你要是还不滚,我就会拎着你的衣领拖你去卫生间,顺着窗户,把你从二楼直接扔下去。”

……

等碍事的人走掉之后,季明轩拿起沙发上的外套,给不省人事的温初夏穿上,又把她包链上的小熊挂坠扯下扔掉,包挎在左手手腕上。

他重新将她抱起来,离开这个纸醉金迷、混乱不堪的地方。

一走出门,动感的音乐立即消失在耳后。

世界由嘈杂转而安静,像是从海底游出了水面,略有些刺骨的晚风吹到温初夏身上,让她控制不住激灵了一下,头脑也跟着清醒了一些。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她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你猜。”反正作案工具都已经销毁了,季明轩毫不心虚,甚至开起玩笑: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其实我会一种神奇的魔法,可以通过第六感感知到你在哪儿,怎么样,是不是很神奇?”

因为醉酒,温初夏的理解速度慢了不止一点半点,差不多过了半分钟,她才苦恼地皱起眉,脑袋嫌冷地往男人胸口里蹭了蹭,低声嘟哝:

“你们怎么都这样……”

季明轩以为温初夏的意思,是“你怎么都这样爱开玩笑”,低头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问:“除了我,还有谁?”

问出口的一瞬间,他就已提前在脑海里预设好答案,心中甚至升起一丝轻蔑和安慰:

老死不相往来的前任而已,哪怕还记得对方说过的一些话,做过的一些事,但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两人中间隔着浩瀚无垠的大西洋,任宋云泽再怎么折腾,也翻不出浪来。

更何况温初夏的突出性格之一是“绝不吃回头草”,再贵的游戏,只要打通关后,就绝不会再碰第二次,对人也是如此。季明轩很放心。

没想到怀里人却说:“时准……”

谁?

他猛地停下,风把外套吹起一个边。

得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季明轩瞬间眉心紧锁,颠了一下,把她抱得更高些,问:“你什么意思?关时准什么事?”

温初夏被颠的脑袋往后掉,脖子响了几声,差点儿咬到舌头。

她费劲地把头抬起来,睁开眼,看着他,浑浊的目光明显是醉到不行。都说醉鬼的话不可信,可季明轩却觉得,她接下来的话,是真的。

“他也总是能莫名其妙知道我的位置,像鬼一样缠着我不放,从前给我惹了好多好多麻烦,我烦都烦死他了……”

温初夏低下头,大着舌头发牢骚,含糊的声音听起来很幼稚、很好笑,像在玩含水传话的游戏,但季明轩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因为,说着说着,她居然哭了。

“但为什么,我现在却又会那么想他呢?”

大颗大颗的泪水无声滑落。

很可惜,唯一的听众给不了她答案。

用心布置的棋局在一息之间被轰然掀翻,只落的一地鸡毛,季明轩心绪复杂极了,但抱人的手臂却依旧稳稳当当,并没有因为受到打击而松懈丝毫。

忽然,一只手掐住他的脸。

温初夏重新仰起头,泪水已经止住,但泪痕还未干涸,微肿的嘴唇颜色红滟滟,她皱眉,表情看起来很不满意地问:“你是不是变白了啊?”

相比于一年前,季明轩确实变白了很多,因为他先是闭关玩命复读了十个月,学习期间很少出门晚。

来到伦敦之后,他每天忙着学习和兼职,还有去温初夏家给她做饭,或者陪她打游戏,几乎也都在室内呆着,所以皮肤白了差不多三个度。

从之前的小麦色,变成了现在偏白的肤色。

“我白没白关你什么事。”季明轩还在气头上,头一偏,挣开她的手。

“你不要变白。”温初夏垂下手臂,很呆又很认真地对他说:“我讨厌你和时准越来越像,你不要变得像他,好不好?”

“……”

良久。

季明轩肩膀下沉了几分,沉声答应:“知道了。”

他迈开步子,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小心地把温初夏抱了进去,关上车门。

北京时间7点45分。

周雅宜被早八的闹钟叫醒,从枕头下方摸出手机,关掉闹钟,打了个哈欠,看见了季明轩在两分钟前给她发的消息。

【什么牌子的美白/精华比较好用,速速给我推荐两个】

周雅宜瞬间睡意全无,瞪大眼睛看着这行字,心想:这小子疯啦?还是……想给女孩送礼物???

她立马坐起来打字:【你谈恋爱了?!】

季明轩回了个问号:【你什么脑回路,我自己用】

【??????】周雅宜更奇怪了,【你不是一直觉得皮肤白的男生没有男子气概吗?】

之前季明轩不知道用这个理由私下跟她蛐蛐过多少次李确,说他看起来不太行,给周雅宜气的,但又不好意思辩解说自己男朋友其实挺行的。

季明轩回:【以前觉得,现在不觉得了,我打算脱非入欧,只有皮肤变白才能更好地融入当地人的生活】

周雅宜:“……”

怎么办,她忽然好担心,自己的便宜表弟将来会不会被伦敦的anti-racist告上法庭。

.

都说到了冬天,人的精力往往会变差,但温初夏却恰恰相反,一周五天课,她几乎有四天都会去学校,不是因为幡然醒悟,而是因为季明轩的逼迫。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这个狗东西就会裹着羽绒服背着书包,在公寓楼外面竖着,一副自己如果不下楼,他就绝对不会走的犟种态度。

本来温初夏是打算不鸟的,他爱站岗就让他站去,又不是自己逼的,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选择。

直到某天清晨,天色还是和夜晚时的一样漆黑,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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