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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红色皮衣(一)

凌晨1点23分,我关掉了文档页面。

电脑屏幕的蓝光在黑暗里格外刺眼,我吸了一口电子烟陷入沉思。

可游乐场的故事却像烙铁般烫在我的脑子里——太熟悉了,熟悉得让人毛骨悚然。

手指无意识地在键盘上敲出「游乐场」三个字,突然,一道闪电般的白光劈进脑海。

我猛地坐直身体,后背撞上椅背,疼得倒抽一口冷气。

「2033年......鬼屋火灾......」

记忆的碎片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迅速聚拢。

七年前,我刚进警局时承办的第一个大案——新建的「幻夜乐园」鬼屋失火,一个初三男生遇难。

四年后,同一家游乐场在一天内死了三个人:跳楼机一个,过山车两个。

可具体细节却像隔了层毛玻璃,怎么都想不起来。只隐约记得,死的几个人......好像是朋友?

「巧合吗?」

我翻出抽屉里的U盘,里面存着早年经手的案件备份。

屏幕蓝光映在墙上,晃得人眼花。

点开标注"游乐场事故"的文件夹,第一张现场照片就让我皱起眉头:

烧塌的鬼屋废墟里,半截焦黑的断腿格外扎眼。

"嘶......"

我盯着屏幕上的照片,焦黑的断肢边缘还残留着斧刃砍劈的整齐切面。

手指不受控制地放大图片,电子烟的薄荷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

「写稿子的到底是谁?」

我抓起桌上的枸杞茶喝了一口,温热的水流滑过喉咙。这养生茶是小雅送的,说是熬夜伤肝。

想到小雅,我又瞥了眼手机——她半小时前发来的消息还显示未读:

"老大,明天早会别迟到,局长要听游乐场案的汇报。"

屏幕上的照片还在继续播放幻灯片,下一张是法医报告。

我皱着眉头把电子烟放在键盘旁,烟杆上的呼吸灯在黑暗里一闪一闪,像是某种警示信号。

"这难道是真的?"

我起身去厨房倒了杯冰水,回来时不小心踢到了地上的快递盒——是上周网购的颈椎按摩仪,拆开用了两次就扔在角落。

坐回电脑前,我顺手把电子烟塞回嘴里,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没电了。

「不过不管它是真是假,毕竟都与我无关。」我揉了揉发酸的后颈,把U盘拔下来扔进抽屉。

抽屉里杂乱地堆着降压药、眼药水和半盒口香糖。「作为记录者,就只要把故事写好就行了。」

————

半年后的深夜,我瘫在沙发上,浑身散发着烤肉和大排档的油烟味。

"这帮家伙..."我低头闻了闻衬衫,嫌弃地皱起鼻子。

今天生日,小雅带着刑侦队的几个小子硬是把我拖去庆祝。

说是庆祝,其实就是找个理由宰我一顿。

我起身去浴室冲了个澡,温热的水流冲走一身疲惫。

擦头发时瞥见镜子里自己发福的肚腩,突然想起小雅在KTV里的调侃:

"老大,你再这样下去就要变成油腻大叔了。"

套上居家T恤,我趿拉着拖鞋回到书房。

电脑屏幕还亮着,桌面壁纸是我三个月前养的那只橘猫"局长"的照片——这家伙现在正蜷在我脚边打呼噜。

局长毛茸茸的肚皮随着呼吸一起一伏,虽然它没睡着。

三个月前我在警局后巷的纸箱里发现它时,它才巴掌大,浑身湿漉漉的,叫声比蚊子还细。

现在倒好,吃得圆滚滚的,活像个会喘气的毛线团。

"局长"这个名字是小雅起的,说它虎头虎脑的样子特别像我训人时的表情。

这小祖宗也确实有当领导的派头——我的拖鞋必须摆成45度角它才肯睡,键盘上永远留着它的爪印,最过分的是上周把我写了三天的稿子当猫抓板,气得我差点把它送去警犬队"改造"。

我弯腰挠了挠它的耳后,它立刻翻出肚皮,四爪朝天露出那块心形的白毛。

这是它讨食的经典姿势,每次我熬夜赶稿,它就这么躺着等我喂小鱼干。

"今天可没有宵夜。"我点了点它的粉鼻子,"你看看你,都快胖成球了。"

"局长"不满地"喵"了一声,突然竖起耳朵,金黄色的眼珠死死盯着窗外。

我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只见到窗帘被夜风吹起的弧度。

但它的尾巴却炸成了鸡毛掸子——这是它看见飞虫时的反应。

"又发现蜜蜂了?"我笑着揉揉它的头。

就在这时,光迅提示灯在黑暗中闪烁,我精神一振,

难道是新的投稿?

我激动的连忙点开。

「果不其然,是个陌生投稿。」

发件人ID显示"红衣",邮件正文只有简短的几行字。

我伸手去摸电子烟,却发现充电座是空的——这才想起刚才洗澡前把它放在卧室了。

没想到"局长"这小家伙竟然非常有眼力见儿,一个箭步蹿向卧室,不一会儿就叼着我的电子烟回来了。

烟杆上沾满了它的口水,还粘着几根橘色的猫毛。

"你这小混蛋..."我哭笑不得地接过电子烟,顺手用纸巾擦了擦,"倒是挺会来事儿。"

作为奖励,我从抽屉里拿出珍藏的小鱼干。

"局长"立刻坐得笔直,尾巴规规矩矩地盘在爪子上,活像个等待检阅的士兵。

但那双滴溜溜转的眼睛出卖了它——我敢打赌,这小东西肯定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喂完小鱼干,我点开那封名为《红衣》的投稿。

屏幕的蓝光映在脸上,"局长"也好奇地跳上桌子,毛茸茸的脑袋凑过来,胡须蹭得我手背发痒。

这次的投稿与以往截然不同。没有寒暄,没有客套,开篇就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接下来将由我来为你们讲述:

——

阿飘是个痴迷红色的职校女生。

她的衣柜里只有红色连衣裙,指甲永远涂着猩红的甲油,就连内衣都是血一般的颜色。

她最讨厌白色,曾经因为男友送的生日花束是白百合而不是红玫瑰,当场把花摔在对方脸上。

阿飘是在生日当晚被绑架的。

她穿着新买的红丝绒连衣裙,哼着歌走出校门时,突然被一块浸满□□的毛巾捂住了口鼻。

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被绑在手术台上,头顶的无影灯刺得眼睛生疼。

一个穿白大褂的年轻男人正在准备器械,金属托盘里排列着手术刀、止血钳和一卷医用缝合线。

"醒了?"男人转过身,露出一张斯文俊秀的脸,"我是陈教授的儿子。"

阿飘的瞳孔骤然收缩——陈教授,那个说会为她离婚的亿万富翁。

"我爸书房里有本相册,"男人慢条斯理地戴上橡胶手套,"全是你的照片。穿红裙子的,涂红指甲的......"他突然掐住阿飘的下巴,"连内衣都是红色的,真恶心。"

第一刀划在锁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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