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从墓里出来时天还未亮,周围树林里传来几声清晰乌鸦叫,显得十分诡异。
一阵风吹来,将几人手中火把上的火焰吹得摇摇晃晃,几人的影子也跟着左右摇摆。
那群江湖人并没有将门众的尸体妥善处理,全部随手扔在了旁边的树林里,方隐攸不过是举着火把随意的一扫,就看到堆成山的尸体。
其中哪怕一具是良民,扔在官府门前都会引起一桩讼案,可是眼下却因死的是江湖人,是歹徒,一句江湖恩怨便也就了结了,杀人偿命在江湖中是不存在的规矩。
如此想来,施亦礼说的倒也没错。
“怎么了?”
方隐攸回首看向柳扶斐,“无事。”
谷山一看向两人,“就此别过。”
方隐攸朝他抬手作揖,“这次多谢二位。”
谷山一见状诧异的挑了挑眉,初见时方隐攸是如何的猖狂,没想到如今竟然如此谦逊识礼了。
“举手之劳。”
谷山一说完拍了拍云礼的胳膊,云礼伸手揽住他的侧腰,两人飞速跃入林中,转瞬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云礼这功夫实在是了得。”方隐攸看着他们刚刚伫立的地方,“幸好在仓崂山守门的是谷山一,要是他的话我当时还真不一定能闯进去。”
柳扶斐撇撇嘴,“我倒觉得他不是你的对手。”
方隐攸瞥他一眼,“多谢柳兄的抬举。”
柳扶斐抬手揽住他的肩膀,将自己手里的火把扔打一边,然后抢过他手里的火把,“赶路去吧方大侠,我们才从岭南来,又要回岭南去了。”
方隐攸嗯一声,侧过脸看向他,“你考虑好了吗?和我一起走一遭?”
柳扶斐扯了扯嘴角,又成了那副纨绔的模样,“本公子都已经与你有了肌肤之亲,当然得对你负责,不然传到了京城去,名声还要不要了?”
“...”方隐攸一脸无语,眉眼耷拉成线,“你不说,我不说,谁人会知?”
“而且,那个算什么肌肤之亲?”
说完,方隐攸带着几分埋怨与责备的轻扫他一眼,眼神轻飘飘的,很快又挪走,像是从未来过一般。
柳扶斐将手里的火把凑近他几分,微弯着腰,凑近着打量他。
火光将方隐攸眼中的情绪照的清楚,并未有半点落到实处的不满,只有几分难以遮掩的忸怩。
柳扶斐莫名其妙的想到了一句话,一句并不合时宜的话——宜嗔宜喜春风面。
这周遭的尸体、两人身上的累累伤痕皆化作虚无,世间只有他们,他眼里只有方隐攸的春风面。
不用望穿秋水,蹙损春山便可和他相伴,不过是再去一趟岭南而已,就算是刀山亦或是火海,他柳扶斐也是敢闯的。
方隐攸被他看得有些莫名其妙,将他往后轻轻一推,“你看什么?”
“反正这岭南我是去定了。”柳扶斐得意的轻哼一声,“如果你敢抛下本公子,不出三日,整个江湖中人便会知晓,你方隐攸是个始乱终弃的登徒子。”
“你...简直是病得不轻。”
柳扶斐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在方隐攸面前一晃,“跟着我,可以住上好的客栈,喝不兑水的美酒,你当真不心动?”
方隐攸看着面前的金子,沉默的捻动手指,许久后望着他说,“柳扶斐,等我找到宇周解了心魔,我便同你体验一回你所说的鱼水之欢。”
“什么!”
柳扶斐猛地瞪大双眼,心跳的砰砰作响,陡然间浑身的肌肤都开始发烫,他不可置信的喘息几口,然后眼神灼灼的盯着方隐攸又问了一遍,“方隐攸,你刚刚说什么?”
柳扶斐白皙的脸庞在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绯红,方隐攸纳闷的伸手戳了戳他的脸颊,却被柳扶斐一把握住了手腕,然后手指往上攀,强势的撑开了他微握的手掌。
“先回答我,嗯?”
方隐攸与他四目相对,望着他腾起火焰的双眼,悠悠然道:“我说,待我找到宇周解开心魔,便与你试试那男子之间的鱼水之欢,是否真如你所说的妙不可言。”
柳扶斐闻言眉眼舒展,整个人都变得充盈起来,他满心欢喜的将脸贴在方隐攸的掌心,视线却依旧死死的锁着他。
“方隐攸,你是天下第一刺客,必然不会哄骗我的,对吧?”
“自然。”
柳扶斐的脸上扬起开怀的笑,眼里的喜悦与激动快要溢出来,他用脸颊蹭了蹭方隐攸的手心,嗓子里面被灌进糖浆,语气甜到发腻。
“你且等着,不出三个月,本公子必会帮你找到宇周、解开心魔。”
“然后让你好好体验这人世间最最最最美妙的床笫之欢!”
柳扶斐的眉峰一挑,眼神似钩的盯着方隐攸,猩红的唇张张合合,“你逃不掉的,方隐攸。”
方隐攸轻笑一声,手挣脱他的束缚,往下滑到他的下巴,然后轻轻一捏,将他的脸抬起来,让精致而贵气的五官袒露在火光里。
“柳兄,你不也是个雏儿吗?”
“真到了那时候,你能行吗?会吗?不会还要在下这个莽夫来教你吧?”
柳扶斐闻言表情一僵,嘴角微张,连眼睛都忘了眨,本就还泛着红的脸眼下更是红的快要溢出血来。
方隐攸大笑着放开他,眼神戏谑又得意,他用剑鞘轻点他的侧肩,“柳兄实乃是个妙人。”
柳扶斐握紧双手,咬牙切齿的瞪着他,“方隐攸!你!可恶至极!”
方隐攸笑的眼角挤出细纹,他抱着可生往前几步,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回头看向柳扶斐满脸愤愤的模样,又笑出了声。
“我的错,柳兄别与我这个南蛮来的莽夫一般计较,如何?”
柳扶斐剐他一眼,快步走到他跟前,看着已经开始泛白了天际,“日后再与你算账。”
“走吧,先去城里歇歇脚,晚些再出发。”
方隐攸点点头,眼下他们满身血污,就算是再急着去岭南也得休整一番。
江湖人在城郊的前朝墓里杀的昏天黑地,城中的百姓们浑然不知的度过了一如往常的一夜。
两人进城后先去成衣铺子里面换了身衣裳。
柳扶斐依旧穿的是宽袖锦衣,行走时衣袖飘逸,显得他矜贵又雅致。
方隐攸觉得宽大的衣摆过于累赘,挑的是一件黑色的窄袖圆领棉布长袍。
对此,柳扶斐表示十分不理解,方隐攸才年方二十一,就该穿一些鲜亮的颜色,成天黑不溜秋的,着实不搭。
于是,他出门后便在街边摊贩的推车上给他买了一根红玉发簪。
发簪上雕着一朵含苞的莲花,如方隐攸那般有一种内敛的张扬。
柳扶斐扯下方隐攸头上的发带,用发簪将他的头发半束。
柳扶斐打量着他的乌发红簪,满意的点点头,“本公子的眼光重视不错,这发簪很称你。”
“是吗?”
方隐攸的视线落到他头上的白玉莲花发簪上,这发簪与他头上的除了颜色不同别无二致。
柳扶斐嘿嘿一笑,挽住他的胳膊,将人带进前面的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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